招投标必知的两个概念:有标底评标和无标底评标
时间:2023-11-28 22:36:49 栏目:教育资讯目前,我国在工程招标活动中,评标方法主要有:有标底评标法和无标底评标法。
有标底评标和无标底评标内涵差别在于:
一是招标单位在招标工程中是否编制标底;
二是评标时是否以标底为基准对投标单位的报价进行考评评分。
有标底评标
有标底评标的评标定标方法通常分为:
1. 单一标底评标法
单一标底评标法是在评标中以业主标底作为衡量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标准。
这种方法的优点:操作方便,简单明了。
但是它对于标底的要求较高:
第一,要求标底做的正确,不能有稍大的遗漏和失误;
第二,要结合目前的市场经济实际情况,下浮一个适当的幅度,达到一个合理低标价的水平;
第三,在编制标底时,保密性要求很高,但是因为在市场供求失衡的情况下,一些建设单位在发包工程时有自己的主观倾向性,或因碍于关系、情面,总是希望自己想用的施工队伍中标,所以标底泄漏现象时有发生,保密性差。因此标底编制人员的压力很大,标底编制人员一般不愿承接这种标底的编制,故目前这种方法已较少采用。
2. 复合标底评标法
复合标底评标法是指在确定评标标底时,将业主标底和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按一定的比例权重相复合,组成一个复合标底,并以此作为衡量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标准的方法。
如在一次招投标中共有六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则在评标时,将业主标底乘上一个权重X,六家投标单位的报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上一个权重Y,其中X+Y=1,X、Y的具体数值必须在开评前由投标领导小组临时决定,这样得出一个评标标底的方法就叫复合标底法。
用这种方法得出的评标标底,其最大优点就是减轻了标底编制人员的压力,而且还相应地淡化了业主标底,只要标底编制中没有很大的遗漏和失误,就不会因此造成投标失败,也同时使人为泄露标底的情况得到控制,因为即使有个别投标单位千方百计地设法探知到了标底,也无法同时能探知到其余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毕竟招标投标是一种市场经济行为,同行之间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所以复合标底能较好地保证评标标底的保密性。
然而因为是复合标底,在其操作中,为了保证评标在同一口径上进行评价,因此在计算复合标底中,不但要计算各单位的平均值,同时还要计算其它各种在评价报价中应该统一考虑的因素,因此计算工作量较大,比单一标底法麻烦得多;其次由于在复合时要取投标单位的算术平均值,一旦在投标中有一家或二家投标单位报价不准,投了一个高价,这样就可能把整个评标标底抬到一个较高的水平,或因为标底编制人员在标底编制中不甚负责,标底编得较高,最终可能会造成高报价者中标,反而使投了合理低标价的投标单位不能中标,给业主造成了经济损失,因要支付较高的工程费用,使招标的最终目的即合理地降低工程造价没有达到。
不过虽然复合标底法存在着种种的不足之处,但由于其具有一定的优点,因此目前还是较多地采用这种方法。
无标底评标法
无标底评标法即在业主招标过程中不设标底或者即使设标底也不作为评标标准,业主只需提出一个评标的标准和方法即可的一种招标方式。
无标底招标的评标定标通常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1. 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人的投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后报价最低者中标的评定标方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通常按下列程序进行:
(1)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与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予以拒绝。
(2)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评估。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所报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配备、施工技术能力、以往履行合同情况、临时设施的布置等进行评估,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标准评定,不合格的投标被拒绝。
(3)对投标报价进行评估。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技术标合格的投标进行投标报价评估。在评估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校核后,确定评审报价,并按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4)对报价答辩结果进行评定。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进行报价答辩,认定报价不低于成本后,即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单位,如被认定为属于低于成本的报价,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中标资格,并依次对下一名次投标人进行报价答辩,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写出评标报告。
2. 综合评定法
综合评定法是指投标人的投标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中标的评定标方法。
综合评定法通常采用以计分为基础的评定方式。评定内容由技术标、商务标和项目班子配备三部分组成。按工程类别不同设定三部分的权重,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技术标的权重为30%-60%,商务标的权重为30%-60%,项目班子配备权重为10%-30%。
不设标底不存在标底泄露问题,消除了暗箱操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有效地遏制了招标投标过程中腐败行为的发生。由于招标过程的评定标准严格、明确,使得人为操作的可能性大大降低,招标人和评委会对中标人确定的主观因素逐渐被消除。
另外无标底招标规范了建筑市场各方的行为,节制了转包行为的发生。由于项目一般中标价格都较低,中标人必须尽心尽力地去完成项目才会有所盈利,并且投标企业在报价时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会利用企业自身的先进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上采用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以降低工程施工成本,节约工程支出,因此其管理费用和施工成本相对是最低的,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工程投资。
这种方法采用了量价分离的科学形式可消除标底编制不够正确对招标投标过程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有利于降低造价,更加符合市场科学的要求,加强招投标过程的竞争机制。
然而,与此同时,没有标底,一方面业主缺少了衡量工程造价的标准,感到心中无底;另一方面业主也担心万一有几家投标单位相互联合哄抬标价或压低标价,则可能会造成高标价中标或低于成本价中标。因此目前这种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但这是一个前进的方向。
招投标:有标底评标和无标底评标的区别
定额编制依据下,标底、控制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的局限性分析-工保网在正式施工前,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对项目工程进行各类造价预计,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这些预算价种类较多,包括标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等,实务中经常会令人混淆,为招标管理带来困扰。
因此,这里首先区别标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概念内涵,进而分析定额制度下各类预算价受到的局限影响。1.标底标底,是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专业造价管理机构,为招标项目编制的合理基本价格;是我国早期招投标管理与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内容;标底价,代表着业主对于招标项目的预期价格,对于报价评价有着重要影响。早期招投标管理活动中,“标底”往往作为投标报价与评标管理的核心关键因素出现:与标底越接近的投标报价得分越高,与标底偏离越远的投标报价得分越低;偏离超过标底一定幅度的报价作废标处理,失去竞争的资格。基于“标底”对于投标报价与评标管理的重要影响,标底有着较高的保密性要求。
但实务中,标底制度却引发大量的“寻租腐败”与“暗箱操作”问题:投标者送标前千方百计探听标底,对业主、标底编制机构、编制人员,甚至政府招投标管理部门进行贿赂收买;招标者故意泄露标底、联合招标代理机构压低或抬高标价,市场竞争靠“关系”而非实力,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事实上,标底是少数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特有的造价管理概念。国际工程管理惯例中,虽然业主也会委托招标代理人或专业的造价管理公司进行造价预估,但估算结果仅作为建设投资额度和投标报价高低的参考,并不会作为最终投标报价与评标的标准。
为了淡化标底对报价评价的影响,我国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实践中“无标底招标”也快速取代“有标底招标”的主要招投标管理制度方式。
2.招标控制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目前,国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主要采用“无标底招标”,即业主对招标项目不编制标底或者即使编制标底也不以其作为评标标准,只是作为一种价格参考,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而后确定中标人。
在以标底为基础的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系统中,“标底”是报价与评标的重要因素,控制着招标价格的合理性。进入无标底招标阶段,招标人同样需要一个价格指标,将招标活动的价格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从而高效使用建设资金,这个价格指标即是“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由此可见,招标控制价与最高投标限价实质上是相同的,仅仅在指向上因招标人与投标人而有所不同。之于招标人,这个价格因素即为招标控制价;之于投标人,这个价格因素则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VS标底招标控制价与标底,作为无标底招标与有标底招标制度下的两种预算价,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着较大不同。1保密与公开。
有标底招标制度下,由于标底对于评标结果有着直接影响,标底在开标前是非公开的,因此导致大量寻租腐败现象发生,招标人也存在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的现象;无标底招标制度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且需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更加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公开与公平。2对评标的影响。以标底为核心的评标体系中,标底价格直接影响着招标活动的最终评标结果。无标底招标中,招标控制价既不参与评分,也不在评标中占有权重,仅仅作为一项价格指标,发挥控制合理投资的作用。
3价格控制。无标底招标中,招标控制价决定了投标人的报价上限,一旦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即为废标。有标底招标中,标底是招标人对于建设项目投资的心里预期价格,投标人的报价距离标底越近则越容易中标。因此,当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都高于标底价,与标底价最接近的报价投标人仍然可以中标,不会出现废标现象。
3.标底、招标控制价,定额编制下的局限性从有标底招标到无标底招标,从标底价到招标控制价,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与工程造价管理经历着较大的发展变革。但从根源上来看,这种变革并未动摇国内长期实行的定额计价管理制度根本:无论标底价还是招标控制价,其编制依据都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定额管理制度。“预算价”脱离“市场价”,不利于项目投资的合理控制,也不利于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竞争。
定额制度的局限性定额是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为加强建设管理、合理安排劳动力资源制定的一项管理控制制度;是根据一定时期、范围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制定的生产过程中人力、物力、材料消耗的一种法定标准。具体到建设工程领域,即为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结构构件或分项工程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具设备、资金等消耗的数量标准。从经济体制发展来看,定额制度作为计划经济时期的特殊管理控制制度,在当下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背景下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与滞后性。
定额本身反映的是过去一段时间与范围内的平均生产力水平,用以指导当下或未来一段时间的工程消耗计量计价,无论标底价还是招标控制价都显然是脱离市场实际的。尤其,定额本身的编制多通过各地造价站、定额站等机构,其主要原理即是对过去工程案例的相关信息数据进行收集、汇总、研究、分析,进而编制定额文件。这种定额编制方式耗时较长,更新频率较慢,两版定额文件的时间间隔往往长达十几年。以这样的定额标准去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显然是滞后于市场和行业发展现状的。
定额制度下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其主要作用即是将招标活动的价格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可接受的范围内。其自身编制方法、依据将直接影响着招标活动价格控制工作的科学合理。以定额为编制依据的招标控制价,其自身带有定额制度的滞后性与局限性:无法以建筑市场各项要素的实际平均水平,合理控制项目工程的建设资金投入与投标报价竞争。
1招标控制价远高于市场平均价,即意味着招标方的建设投资资金未得到合理利用,承包商将获取更多的市场利润,因此易诱发围标、串标现象;
2、招标控制价远低于市场平均价,即代表着招标方建设投资资金的设置不合理,承包商将无法获得市场利润甚至产生亏损,出现无人投标的流标现象。此外从市场发展角度来看,招标控制价脱离市场实际生产水平,一些优质建企难以通过自身技术、人才、管理实力赢得市场竞争优势,反而在低价中标的竞争态势下被一些低于成本价报价的劣质建企淘汰,这显然是有失市场公平与合理的。长此以往,建企为顺利中标不断压缩成本、低于成本价报价,经营重心从提升自身技术、人才、管理实力,转为前期低价中标,后期通过工程变更、索赔等方式盈利,显然不利于建筑业的高质量快速发展。2020年7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提出“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此后各地相继响应中央政策意见,逐步取消定额计价。
这一改革举措引起了行业内的热议,不少舆论宣传直呼“大变天”。事实上,综合考量上述定额管理制度、标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局限性,这场看似骤然的造价改革也似乎有迹可循。依据定额编制的现有工程计价体系,未来势必将被市场询价、企业报价的市场化计价体系逐步取代,从而合理控制建设投资,有效激活市场活力,推动建筑业的高质量快速发展。
在金融机构或者银行采购中,无标底评标是什么意思
无标底评标是指作为招标人的建设单位(即业主)不组织编制标底。 开标前,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具体特点制定评标原则,依据投标报价的综合水平确定工程合理造价(评标基准价相当于标底),并以此作为评判各投标报价的依据。
标底是业主对招标项目投资的预测,是评标人判断投标报价是否合理的 无标底评标标准主要依据,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在实际投标中发现,业主编制标底时较难考虑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对造价的影响,对工程成本的预测主要依靠定额、取费文件,容易与市场造价水平脱节。由于标底在评标过程中作为“判官”的特殊地位,不合理的标底会使合理的投标报价在评标中显得不合理,降低其中标的机会,给评标结果带来不利影响。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围绕标底甚至产生钱权交易,滋生投标过程中的腐败行为。无标底评标方法可以避免这些问题,使评标结果更趋于公平、公正、合理。 无标底评标是指业主不编制标底,开标前根据工程特点制定评标原则,依据投标报价的综合水平确定工程合理造价(评标基准价),并以此作为评判各投标报价的依据。 无标底评标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有多种变化,应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实施细则。
在评分后按经济标和技术标排名计分不能很好地体现评分中较大和较小的得分差别,评分结果对权重不敏感。当技术标得分接近,经济标得分相差较大时,评标结果可能出现不合理的情况。应在评标实践中不断总结,使评标方法更加科学有效。
在引进无标底评标方式时,要避免盲目性。无标底招标要求有成熟、开放的建筑市场,要求业主具有丰富的招标经验。盲目采用无标底招标会给业主投资控制造成重大隐患。
利弊分析 综合评分法和无标底评标比较 无标底评标 综合评分法:
1.可有效解决围标现象。
2.对报标企业业绩、管理等优势能充分体现。
3.易控制预算价值偏离。
4.提前筛选队伍,可达到好中选优。
5.标底保密要求高。 无标底评标法:
1.公开性好,操作性强,无漏密之忧患。
2.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3.杜绝人为调控评分,确保公正。
4.要求建筑市场开放、成熟。
5.对参与施工队伍要求高,在个别地方无足够数量的队伍参加,可能造成低水平队伍乱中取胜。
6.要求业主有丰富的招标经验,并做好充分的准备。综述以上两种招投标方法的优缺点,业主必须根据自己的情况灵活掌握,避免盲目性,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可解决建筑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促进和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繁荣发展。
采用无标底评标, 减小了标底编制过程中人为失误、倾向性、漏标等原因对评标产生的不利影响, 增加了评标标准的透明度,保证了评标结果的公正性。由于业主未事先编制标底, 因此在评标中能否做到心中有数, 有效控制造价, 成为无标底评标成败的关键。(一) 业主风险
1.投标报价普遍偏高, 中标价格高于合理水平。
2.在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过程中存在风险。当基准价未能准确反映业主对造价的预期时, 业主需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3.如何合理分配经济标与技术标的权重,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获得业主满意的价格。
降低低价中标产生的劣质风险和优质中标产生的不合理高价风险。(二) 风险控制 采用无标底评标应回避业主投资风险,规范招投标各个环节:
1.严格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和管理。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投标单位,严禁内部圈定, 避免出现围标现象, 回避恶意抬标给业主带来的风险。
2.招标文件应保留业主认为投标报价全部异常时宣布此次招标流标, 重新进行招标的权力。
业主应在开标前编制预算(或概算), 以合理的幅度作为报价上限, 依此判断投标价格是否异常。判别标准应在开标会上同时公布。投标文件需包含施工图预算,供业主分析报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保证评标方法的严谨、可靠, 提高评标过程的可操作性。确定评标办法前应预测开标时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测算经济标和技术标的适宜权重,量化经济标与技术标分值的对等关系, 建立技术标每项评审内容相应造价的数学模型。
4.由于技术标评分无法象经济标评分一样做到完全客观化操作, 因此应对技术标评分进行修正,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其方法是将评分分档, 同档内分数得分相同。
如在百分制评分时, 采用3分为一档,100—98内得分修正为99分,97— 95内得分修正96分。
招投标时,什么情况需要公布标底,什么情况不需要公布标底?
标底都是在开标前不予公布给投标人的。现在招标项目分有标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
现在不建议采用有标底招标,可以通过设置最高控制价的无标底招标方法。招投标中的标底和标书分别是什么?
1.标底标底是由业主组织专门人员为准备招标的那一部分工程或设备,或工程和设备都有而计算出的一个合理的基本价格。它不等于工程(或设备)的概(预)算,也不等于合同价格。
形成了那个年代的操作手法:找业主(或委托的造价机构),拿标底价,轻松中标。 国家目前积极推行无标底招标,其中规定涉及国有投资项目一律不得设置标底。
二.标书 标书这个称谓至今我没有发现有规范界定。
通俗意义上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都统称为标书,看使用人的角度:投标人的标书就是指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标书就是指招标文件。甚至在询价、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中,都可以以”标书“二字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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