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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发展对策

时间:2023-11-28 22:22:13 栏目:教育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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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不仅能有效维护建筑市场的有序发展,还可以推动建筑市场的良性运转。因此在当前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下任何工程都需要具备一个相对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而公路工程造价主要以保证公路质量为首要任务,其次不断寻求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方式降低造价成本,实现效益最大化。工程造价管理从投资到竣工贯穿整个项目的始终,因此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不仅能节省工程资金,还能提升工程质量。对于公路工程来说,完善的造价工程管理能有效促进公路工程建设。

1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影响因素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发展对策

公路工程的造价管理关系到公路工程的质量,为了保障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稳定发展,公路工程造价对公路项目的影响分析成为各建设单位关注的重点。由于公路工程有不同的建设阶段,在不同阶段影响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因素也很多,主要从以下几点概括:

1.1前期准备因素

为了保障公路施工能够正常进行,公路工程建设前期要做好准备工作。公路工程是一项复杂的活动,具有技术难度大、耗费物资多的特点,如果前期准备不充足,就会在施工过程中处处被动,致使后期施工无法顺利开展。其次,公路工程涉及范围广,如在工程前期勘测阶段对地下勘测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容易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量的增加,严重影响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2不可预计因素

在公路工程建设当中,容易受到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主要是主观或客观方面的影响。例如公路工程设计阶段的线位、高程以及桥涵位置等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等等,这些都会给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带来影响。

1.3设备和材料因素

公路工程建设中的设备和材料所需费用占比较大,因此设备以及材料的出厂价格、运输费用等的波动,都会给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带来影响。

2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发展对策

建筑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分阶段实施具体措施,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简要分析了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发展对策。

2.1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措施

决策阶段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措施主要包括由工作人员收集相关材料,并且根据要求确定建设标准以及工程规模,编写工程决策方案。另外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应当从技术和经济两个层面做好可行性较强且兼顾效益性和合理性的方案,做到细致规划与决策,促进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有效应用,同时对提高经济效益也有积极影响。

2.2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措施

公路工程建设中的设计阶段对公路工程的建设有很重要的影响,虽然公路工程设计费用在整体工程投资中所占比例较小,却是公路工程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公路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还存在着重技术而轻效益,并且设计标准也不够规范,随意降低或提高设计标准,总之造价管理工作合理性较低。要提高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合理性,需要在设计阶段提高设计水平的同时提高设计的规范合理性。另外在公路工程设计阶段还需注重设计限额,采取分段法,按照各阶段特点将整个工程项目分成若干单元,进行高效的造价工程管理工作。

2.3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措施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中大力推行招投标制度,不仅增强了企业的竞争意识,使得资源得到合理分配,同时提高了公路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促进公路工程走向科学化、公开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在招投标阶段,由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委托给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工作,招标过程与工程结算分属不同机构,招标单位稍有差池就可能给工程结算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因此工程建设单位对招标机构及整个招标过程要加强监督管理,降低工程后期风险。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对待招标文件的编制需谨慎认真。反复核对造价相关条款是否准确无误,文字描写是否清晰无歧义,严格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第二、询标工作要认真耐心。招标单位一般按照概算额制定投标报价范围,因此为了保证项目的经济效益需耐心做好询标工作。第三、签订合同需谨慎。在公路工程招投标阶段签订合同时,需对合同服务内容、工程工期、工程造价、工程款及代理费的支付、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到谨慎认真,杜绝钻文字空的可能,将工程风险降到最低。

2.4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措施

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核心是控制成本,而在公路工程施工阶段的费用是整个项目中花费最多的费用,因此做好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在施工过程中,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职权,保证造价管理工作的质量。

2.5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措施

公路工程建设包含很多阶段,一些企业注重工程施工阶段,却忽视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就现实情况来看,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对整个公路工程的作用重大,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不仅可以核对前期工作的合理性,还能保证公路工程建设的合理性,发挥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实际价值。

3结语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发展对策需要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方彼此协调共同努力,建立完善的工作管理体系,才能实现工程造价的有效性,维护建筑市场运行秩序,促进建筑经济良好发展的新局面。

结合工程实践,工程造价管理存在哪些问题,工程造价管理发展方向及趋势

工程造价管理是项目管理科学中最主要的部分之一。工程造价管理是以工程项目或建设项目为对象,以工程项目的造价确定与造价控制为主要内容,涉及工程项目的技术与经济活动,以及工程项目的经营与管理工作的一个独特的工程管理领域。

因此,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利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管理手段,合理的确定造价和有效控制造价,以提高投资效益和建筑企业的经营效益。本文在对工程造价管理的概述下,阐述了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且针对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发展对策。通过工程造价管理可以规范价格行为,稳定市场价格水平。对于规范建设行为,解决工程建设中“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和避免工程经费的损失浪费具有重大意义,是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的重要途径。

同时,通过工程造价管理也可以为国家制定产业政策、投资决策和加强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提供信息和依据,为保护投资者和生产者的合法利益,对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浅析公路工程造价编制存在的问题(2)

浅析公路工程造价编制存在的问题 ②稳定土基层、底基层压实厚度超过定额规定一层厚度需分层铺筑时,对人工、拖拉机、平地机、压路机消耗量的调整问题。目前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是定额对需分层铺筑的厚度界限没有规定,所以有的项目编制时对16~20厘米、30~40厘米分别按两层、三层铺筑进行了调整,这样做与路面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单层施工最小厚度15厘米、适宜厚度16~20厘米不符。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发展对策

一些项目没有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拌和设备的设置由造价人员在编制中考虑,由于造价人员对项目的地形、路面标段的划分、施工工期等情况没有进行认真分析,采用的拌和设备的生产能力、设置数量与项目实际情况相差较大,使路面工程费用计算不准确。 ④路面基层、底基层配合比的调整问题。部分项目没有根据设计对配合比进行调整,或调整有误。如我省部分项目路面的基层采用1.5:3.5:

1、5:80水泥、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碎石,部分编制人员在套用二灰碎石定额进行费用计算时,直接将水泥用量添加到定额中而没有对石灰材料用量进行折减,这样做无形中增大了费用,使基层费用计算有误。

⑶桥涵工程 ①涵洞台背填筑半刚性材料的费用计算问题。设计对涵洞台背进行处理,填筑石灰土等半钢性材料,概预算编制时对这部分工程直接套用石灰土等定额进行了全部费用计算,不合理。由于涵洞位置的填方数量在路基土石方中一般没有扣除,所以该项费用另计势必会使部分工程费用如土方的材料费、施工费重复计算。

②非标准桩径的钻孔灌注桩成孔定额的调整问题。概预算定额对钻孔灌注桩成孔定额的子目划分较粗,只有一些标准桩径,如1.0米、1.2米、1.5米、2.0米等,而现实中往往非标准桩径设计很普遍。为了进一步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本省的概预算在编制钻孔费用时,大多对定额按一定的比例系数进行了折减,有的按桩径比进行调整,有的按桩径截面积比进行调整,做法不一,使工程费用差异较大。

③由于对特殊桥型的现场施工情况缺乏了解,导致施工中一些必需的大型配套设施费用漏计。如部分造价人员在编制连续刚构、T型刚构桥梁的预算时往往漏计0号块的托架、墩顶拐角门架、合拢段的吊架及现浇边跨尾段吊架或支架、20米以上空心墩施工必须的提升架、施工用的临时电梯等。 ⑷隧道工程 ①Ⅱ类围岩的开挖、衬砌套用定额问题。

设计往往将划分为Ⅱ类的岩石按软石提供数量,造价编制时没有根据定额的规定套用土质类定额,使费用多计。 ②隧道增长系数的计算和使用问题。根据定额的规定,当隧道的长度超过1000米,即施工工作面距洞口超过500米时,每增长500米(不足500米时以500米计),洞内工程项目的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数量按相应定额增加5%。但交通部往往在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时提出意见只对洞身开挖定额进行增长系数调整,与定额规定不符。

另外部分项目隧道的增长系数按加权平均计算也不符合定额的规定。 ③概算洞内管沟费用的编制问题。由于隧道概算现浇砼衬砌定额中已包括拱顶、边墙衬砌,混凝土或浆砌片石回填,洞内管(水)沟及盖板等工程内容,部分造价人员在编制时又另套定额计算了洞内中心管沟砼、水泥砂浆抹面等费用,使该部分费用重复计算。 ④特长隧道竖井通风土建费用编制问题。

由于公路概预算定额中缺乏相应内容,所以造价人员在编制该部分工程费用时有的采取询价的方式,将得到的工程单价直接利用;有的直接套用公路定额进行费用计算;有的对煤炭相应定额进行调整后编制补充定额进行费用计算,做法不一。由于国内高速公路修建完成的竖井、斜井很少,所以按照以上各种方法计算究竟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实际不得而知。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⑤与交通工程费用计算的衔接问题。

根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照明、通风设施的安装属隧道土建设计内容,但往往设计单位在任务划分时将该部分工程设计划分到交通工程中,所以有的项目就出现了在隧道工程和交通工程中重复计算或同时漏计的现象。 ⑸其他工程与沿线设施、房建工程 ①连接线、辅道、支线的费用计算问题。近年来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连接线、辅道、支线及地方搭车工程而且里程越来越长,使施工图设计规模扩大,费用大幅度增加,给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带来了不利影响。

其次在对这部分工程的费用编制时,由于这类工程一般采用二级以下技术标准,按陕西省补充编制办法规定应按

二.三类工程单独编制工程费用,再汇入建安费中。但造价人员为了计算方便往往直接采用高速公路标准编制,使费用多计。 ②交通工程、房建工程的汇总问题。

交通工程、房建工程单独按相关部委定额及编制办法编制建安费,在汇入主体工程建安费时有些项目没有按交通部“交通工程编制规定”对汇入的费用进行折减,有些项目折减系数有误。采用其他部委定额编制的专业工程建安费在汇入公路主体工程建安费时应按保持原造价水平不变的原则进行系数折减,但是交通部规定的折减公式中没有考虑对施工技术装备费的折减因素,使得汇入的费用多计了施工技术装备费。 2.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编制问题 ⑴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计算不准确。该项费用计算不准确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征地拆迁数量设计不准确,或实施期间变更太多造成数量大幅度增加,使该项费用难于控制;

二是土地的类别划分、拆迁建筑物的种类划分不准确,与建设实际出入较大,使费用计算不合理;

三是由于目前受国家三农保护政策的影响,一些地区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难于确定,使该项费用计算的不确定因素太多,给合理编制费用带来了较大困难。

⑵研究实验费、勘察设计费计算不合理。如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这两项费用没有根据合同或协议计算,使列入的费用远远超过了初步设计概算批复费用。 3 对策与措施 3.1针对设计文件中经常出现的问题,首先造价编制人员在着手工作前应加强对设计图表的核对工作,认真分析容易出现问题的工程数量,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查明原因,修正错误,以减少由于设计出现错误而造价编制跟着错的现象;其次在工程造价编制完成后,应加强对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研究工作,对同类工程横向比较,或与其他项目同类工程比较,对指标出现异常的项目重新逐项分析、核对工程量,以查明原因,纠正错误;

三是造价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应逐步建立不断积累和总结不同条件下各种工程项目技术经济指标的好习惯,以备日后分析技术经济指标时需要。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公路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路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造价依据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制定公路工程造价依据。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补充性造价依据。前款所称造价依据,是指用于编制各阶段造价文件所依据的办法、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标准。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对通用性强、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编制统一的公路工程定额。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定额中缺项的,或者地域性强且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可以编制补充性定额规定。第七条 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中未涵盖但公路工程需要的造价依据,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组织开展成本分析。第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造价依据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促进造价依据与公路技术进步相适应。

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第九条 编制造价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公路工程造价依据,满足造价文件编制需要。第三章 造价确定和控制第十条 公路工程造价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根据项目的建设方案、工程规模、质量和安全等建设目标,结合建设条件等因素,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承担公路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责任,在设计、施工等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负责组织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变更费用、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

(二)对造价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建立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台账,实现设计概算控制目标;

(三)负责公路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发展对策

(四)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十二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综合分析项目建设条件,结合项目使用功能,注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选,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运营养护需要,科学确定设计方案,合理计算工程造价。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对其编制的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做好前后阶段的造价对比,重点加强对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超设计概算等的预控。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结算等造价文件。

第十四条 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鼓励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职业素质。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应当对其编制的造价文件的质量和真实性负责。第十五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阶段,投资估算应当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等规定编制。

第十六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应当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等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的静态投资部分不得超过经审批或者核准的投资估算的静态投资部分的110%。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第十七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工程计量计价事项。

设有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应当根据造价依据并结合市场因素进行编制,并不得超出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对应部分。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与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的对比分析,合理控制建设项目造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市场及企业经营状况编制,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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