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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3-11-28 22:17:49 栏目:教育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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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建立一个公开统一、开放透明、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平台和完善的诚信体系入手,构建监督体制、约束机制、准入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和净化招投标市场,促进工程招投标市场向科学严密、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方向发展。

1.完善机制建设,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着力抓好制度建设,统一和规范招投标操作程序。从项目报建工作入手,建立招标信息发布制度,切实加强建设单位招标资格审查和投标施工企业资质审查。要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大力推行最低价中标法;要加强开标、评标、定标过程的监督,严格招投标的备案管理;要强化施工合同管理,坚持把好合同的审查、签订和履行关,实施对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切实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完善招投标管理机制和运作程序,提高招投标工作的管理水平。

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2.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维护招标代理市场秩序。招投标监管部门要重点做好代理机构承接业务后的行为管理,对通过采用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方式操纵招标结果等行为,经查证核实的,除依法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处理外,还应当将负有直接和相关责任的专职人员清出招标代理机构。建立代理机构人员继续教育制度,通过培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要加强评标专家的管理。继续加快评标专家库建设,继续扩充造价、市政、建筑材料、电气设备等专业的评标专家,完善评标专家的专业配置;推行专家的评价、考核和清出制度,严肃查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评标专家。

3.加大对招投标市场的稽查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虚假招投标行为。一是对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跟踪检查,及时查处虚假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或者采取一部分招标,另一部分自由发包的项目,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要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点带面,形成良好的执法监察的舆论氛围。二是加强“标后监管”,形成招标投标市场、施工现场、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检查工程承包合同执行等情况,发现和查处招投标领域的腐败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三是对举报、投诉等情况认真对待,积极开展调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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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产生问题的原因?

目前,各有关部门能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基本上都实行了招标,招标程序在逐步规范,但是依然有一些问题存在:

一是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根据《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合同价款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个别单位为了逃避招投标程序,经常把50万元以上的工程进行分拆或肢解,使其投资额不超过招投标上限,从而达到指定施工单位的目的。

《招投标法》明确规定,不得假借资质或以他人名义参与招投标报名。但在实际招投标报名过程中,个别投标人常以分公司、项目经理等名义,假借资质、以他人名义报名参与招投标。三是陪标现象常有发生。个别工程项目在招标前夕,某个施工单位就已经获得了承包资格,为满足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的有关要求,便邀请其他单位陪同投标,自己编制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对于其中的内容进行控制,使得自己既能够中标,又能够合法化。

四是控制信息限制投标。《招投标法》规定对招投标信息的发布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个别单位常以工期紧张、提高工作效率为借口,没有在招投标管理部门指定的报刊、网络和其他新闻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或者缩短公告发布时间,客观上造成了潜在投标对象获知信息的不平等。五是暗中勾结泄露标底。

招投标过程中,标底的制定是确定中标单位的关键因素,因此标底的保密工作至关重要。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常年与投标企业打交道,利益上有交集,加之监管不到位,致使标底泄露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投标对象的公平竞争。六是转包工程获取利润。

个别投标企业中标后,将工程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常年专注于投标中标,从不具体施工。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工程质量安全埋下隐患。七是招标代理仍不规范。

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以权谋私。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领导干部放松世界观的改造,经受不住权力、金钱的考验,以权谋私,违规参与招投标活动。二是外界干预因素过多。

在招投标的过程当中,存在着过多的外界因素干预,使得招投标活动不能够严格按照规则进行,一定程度上减弱了法规的力量,例如存在一些可以人为调控的因素,如果竞争对手对自己产生威胁,通过一些非常态化的手段在资格审查或其他阶段就会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入围,从而造成了招投标的不公平、不公正。三是招标投标制度还不完善。现行的招标投标领域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整个过程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但对一些细节缺乏强制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尤其对资格预审和评标等关键环节规定过粗,存在一些可以人为调控的因素。四是后续监管不到位。

当前招投标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一种重招投标过程管理、轻中标后监督的现象。随着招投标的发展,没有紧随一些产生的新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一些本可以通过后续检查发现的问题,如借资质、非法转包、擅自变更合同等等未能得到及时的揭露和纠正。五是招投标市场不够健全规范。招投标市场的信息服务、场所服务、集中办公服务等基本功能还不健全,相关的制度也不够完善,这些都制约了招投标市场对遏制腐败行为作用的发挥。

解决问题的主要对策(一)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筑牢拒腐防变底线在工程建设中,如何抵御利益诱惑,遏制腐败,最根本的就是要解决人的思想问题,也是铲除腐败的根源。一是加强市场主体教育。采用集中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监督管理人员等招投标活动主题的教育。

能深刻剖析腐败演变过程,找准易发腐败的环节,真正做到触及思想和灵魂的作用,以增强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加强对招投标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业自律教育,引导从业人员自愿签署行业自律公约,自觉抵制失信、违规、违法行为。

积极推行就业资格制度,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就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招标投标工作,对已取得就业资格的要进行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二)完善相关制度,增强可操作性针对目前招投标监管法规制度仍不健全的现状,应进一步加快招投标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增强招投标制度的可操作性,从法规制度上堵塞漏洞。建立对业主行为的监督制度,对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将工程肢解发包等行为要严肃查处,视情节轻重,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或不准开展新项目。建立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

通过加强企业年检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等管理手段,对达不到规定要求以及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坚决依法予以降级或清出建筑市场。完善准入制度,对有假借资质、违规挂靠、违规转包以及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其它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列入黑名单,使这些企业或人员在市场准入时受到限制,以加大违法违规的成本,利用经济手段强化准入管理。(三)加强监管力度,实施有效监督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切实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

针对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等制度。立足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加强执法监察,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从严从重打击招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招投标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纪律法律责任,以有力的执法监察保证招投标活动的规范运作。

(四)注重后续监管,加强标后管理一是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资质和资格、工程造价、质量和安全监督等管理机构之间相互联动机制,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严厉查处中标后随意更换项目经理、转包、违法分包、任意进行合同变更、不合理的增加合同价款等违法行为,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加强对工程后续工作和工程竣工结算的监管,防止因低价中标可能产生的偷工减料、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及安全水平的现象。二是建立工程合同风险管理制度,通过经济手段建立市场约束机制。

借鉴先进经验,实行工程担保和保险等风险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承包商履约担保和低价中标风险担保,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的风险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火标招标网小编认为要在以下环节注意

一.招标环节1.明确建筑工程中必须参与招投标的建筑项目,把重大项目全部纳入《招标投标法》的管理中,最大程度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2.规范招投标的监管主体和监管内容。

3.明确法律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针对我国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等现象实施追究责任,加强处罚措施,从而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

4.从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的角度来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完善单位内部的规章管理制度,以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投标环节首先,需要建筑企业需要完善招标负责人选举制度,确保选举出来的负责人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素养。

另外,招标负责人应对招标项目负终身责任。这样一来,招标负责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会更加严谨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高质量完成。其次,需要建筑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招标监察机构。

监察机构的建立能够帮助建筑企业在招投标工作中创建一个透明、规范的投标环境,对招投标工作环节、招标负责人以及招标方案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和检查,防止暗箱操作、串标等现象的发生。监察机构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惩处,确保招投标制度的公平公正性。最后,提高建筑工程投标标准的审核。

当前在招投标活动存在很多的违规现象,一些投标单位和招标人之间在私下进行合作,而招标机构为了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对一些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因此,要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加强监管部门的检查力度。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标准的审核完备之后,一定要再次进行审核,保证招投标工作是公平的,保证企业之间形成公平的竞争。

工程招标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风险一:招标人在不具备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招标在招标条件不完备的情况下招标,招标人将面临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会导致招标无效。

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或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因未履行审批手续被认定招标无效的,招标人还要向中标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甚至是违约责任风险二: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等;风险三: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中标人在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都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此类违法行为通常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中也会加以限制。但中标人为了谋取利益,往往违背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采取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风险四:黑白合同在招标投标领域内,“黑白合同”主要表现为: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压价、增加工作内容等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签订合同的条件;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后,又签订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等。风险五:违法资质挂靠“挂靠”不仅会导致承包人与挂靠人之间的挂靠合同无效,还会导致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施工合同无效。

严重时,易导致工程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建设单位应从自身做起,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管,做好防范,把法律风险控制在源头上。

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投标工作监管方面力度不够。在当前形势下,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非常容易出现越位和缺位行为,也给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进行“暗箱操作”创造了可乘之机。

对于相关的组织机构来说,负责招投标工作监管的政府行政机关比较精简,相关的监管人员也比较少,导致监管力量非常弱。对于行政手段来说,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建筑工程市场的管理过程中,尤其是在对于建筑工程业主的行为进行规范的过程中,仍然缺乏科学有效的行政手段,一些行政惩罚性的消极手段的大量使用会导致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受到阻碍,不利于建筑工程市场的繁荣。

(2)招投标运作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建筑工程单位缺乏必要的法律、合同方面的专业化人才,部分工作人员不了解有关于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方面的业务,在进行评标细则的制定过程中不能够周密的考虑,造成标底不准确。

与此同时,等问题也屡屡发生,使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受到非常严重的影响。另外,由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自身的需要,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有意压低报价,造成投标书的编制不具备科学规范性。

(3)当前的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

在当前形势下,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包括:《招投标法》、《建筑法》等。在这些法律法规中的部分条款规定本身就留给业主或代理机构一定的弹性空间,从一定程度上来讲,这些条款对部分业主或代理机构的道德约束高于法律约束。

(4)当前我国建筑工程市场机制尚未成熟,信息透明度不高。

在当前形势下,建筑工程市场主体信用观念比较淡化,从业者的从业行为不具备足够的规范性。从业主的角度来讲,他们的行为不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约束,这就导致回扣、垫资、压价、拖期、拖欠款等等现象被形象地比喻为压在承包商头上的数座大山。与此同时,从承包商的角度来讲,非法转包、偷工减料、逃避保修责任等问题屡屡出现,这就导致招标投标不具备公平性和公正性,造成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利益受到非常严重的影响。

这一系列的问题造成了建筑工程质量非常低劣,导致建筑工程市场行为非常混乱。

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一)严格进行工程量清单模式的招投标工作招投标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能够实现合理化的运作模式。招投标文件需要结合工程量清单及对应的计价体系进行方案的确定,能够结合工程环境对要建设的项目进行明确的表达。

招投标中,双方需要结合市场政策进行招投标价格的分析,并结合双方协商的材料信息进行预算及决算的全面了解,降低市场因素导致的风险。通过工程量清单,能够实现更好的企业实力分析,提升工程施工的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因报价问题导致的后期施工问题,确保各项工程管理机制的完善性。

(二)招投标企业要紧密结合建筑市场政策在工程量清单的招投标制度出台后,招投标企业要结合招投标策略进行适应性的招投标决策调整。首先,作为投标单位需要结合投标政策,积极进行招投标过程的规范性实施,加强对招投标管理人员的素质教育,让他们在招投标监管中严格进行低价中标的风险规避。

招投标企业要结合业主单位要求,结合工程实施的工程量进行正确的招标文件确定,同时招标企业必须结合工程的施工图纸进行全面的设计及严格的审核,确保招标文件能够客观真实的包括工程项目建设所有的环节和技术要求,全面提升招投标的准确性。

工程建设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三)以科技力量提升来增加竞争砝码科技是当前最主要的生产力,项目实施中也要充分的注重科技的应用。将项目建设的施工质量与企业最终效益进行结合,对招投标进行完善的方案编制,并通过现代化的信息平台进行企业创新机制的应用,促进招投标各项工作能够得到公开透明的落实。

科技创新要注重风险的管理,通过统筹施工成本及施工效益,将施工周期,质量及成本做全面协调,明确招投标的重点,确保项目运作的高效性。

(四)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企业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要想取得更好的发展,不断的实现自身规模的扩展是必然的。企业必须结合自身的管理进行优化,从成本管控、生产效率提升及风险规避方面做全面的问题分析,并能够结合最新的市场政策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企业要对工程的招投标制度进行优化,能够结合企业发展核心,严格把控招投标阶段的行为,严格进行招投标程序及规则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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