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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决策与问题

时间:2023-11-28 22:15:24 栏目:教育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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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竞争的激烈,一些部门和工程建设企业想方设法钻法律的空子,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工程招投标决策与问题

一些建设单位打法规的擦边球,肢解工程,将应依法招标的工程项目进行拆分或分解成若干小项目,分段实施,使其达不到规定的必须招标的要求,或只对项目的主体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直接发包。如对楼房的建造进行招标,监理工程、装修等由业主直接发包。还有一些招标人强调工程“特殊”或以实行招标会加大成本、增加工作量为托辞,规避招标。当然,也不能规定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进行整体招标。有些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很大,如果整体进行招投标,可能出现没有投标人有能力完成的情况。比如,石油化工企业的招投标项目往往规模庞大,就需要将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合理拆分,分别招标。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现象,主要是招标单位的寻租导致的。针对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一些技术手段防止招标过程中的寻租,从源头上解决规避招标的问题。具体的措施有:加强工程监管;变革工程发包依据;是否需要公开招标的发包依据由原来的初步概算变为有权部门审核;加大工程跟踪监管的力度,财政等部门在委派工程财务总监的同时就要对建设程序进行审核,发现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应通知建设方依法废除工程施工合同,重新组织工程招标。

二、相互串通,暗箱操作

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些投标单位为了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顺利中标,私下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人之间相互围标,以不正当手段中标,甚至标书都出自内定的投标单位,只是个别项目金额作以调整,以达到串标的目的。

此外,在招投标中陪标现象也时有出现,即在参与的投标单位中,由一家投标,另外几家陪标,使得最终招标项目落入这几家投标单位,事后由中标单位对参与陪标的单位承兑事前许诺。

针对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加大打击力度,导入宽免制度,“黑名单”制度等方式解决。首先可以加大处罚力度,在刑法中规定增加串通招投标罪的罚金额或徒刑期限,而且主刑与附加刑同时适用,对串通招投标行为起到威慑的作用。其次可以借鉴国外的宽免制度,即招投标者中的内部人员提供了串通行为的相关内部信息,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宽免制度可以极大地提高自首者的积极性,使有关机关尽早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在规定宽免制度时,要保证其透明性和确定性,明确规定成为宽免制度申请者的要件,同时还鼓励揭发其他串通者的行为。最后可以通过公布发现串通招投标行为的招标人名单,将其加入“黑名单”,规定其在一定年限内不能进入该市场。

三、评标委员会的一些情况

招投标法对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不科学,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评标委员会的权利范围太大。现实中,其常常超越评标的职责,如审查供应商的资质。第二,评标委员会的权利内容太大。评标因素往往包括专业技术、经济、法律等问题,所有的专家难以做到对技术、经济、法律等所有因素进行准确评判。另外,由于现代社会专业分工的细化,往往存在某行业的专家对该行业中的某些具体产品、服务或者技术内容不够专业。因此,即便是石油化工领域的专家,也不可能对每个石油化工建设项目的具体环节做出准确无误的评判。第三,专家自由裁量权太大。在某些评标中,可能出现同一投标人评标专家给出的分数悬殊;不同评委对同一投标人评出截然相反的结论;评标专家有的分值普遍偏高,有的普遍偏低等情况。第四,评标专家容易被误导。由于技术水平方面的问题或阅读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时间有限,评标专家可能被采购人代表或者评标委员会内部其他专家的误导,使招投标流于形式,背离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原则。第五,评标专家总体看责任承担太少。评标委员会是一个临时组建的工作小组,具体的法律责任由评标专家承担,但现实中评标专家很少承担责任。

四、中标后投标单位人员大幅变更

一些招标单位在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并开始施工后,将项目部主要人员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变更比例甚至超过了50%.招标人为了避免这类情况的发生,往往在中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人员不能更换,必须更换时更换人员的资质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且须经业主同意。可是在实践中,一些中标单位还是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更换项目人员,且变更后的项目人员的资质往往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隐患,后果不堪设想。

五、增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化的建议

以上分析只是选取了招投标过程中几个比较典型的问题来讨论,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问题存在深层次的原因。从整个行业宏观层面,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国自80年代实行招投标制度以来,已经有相当数量的招投标法律法规文件出台,但是招投标的立法明显落后于经济的发展,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快招投标配套法规的制定,细化招投标监管及违规处罚的办法。招投标规定根据工程类别的不同,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设置不同的权重,设定不同的评标办法,可以遏止串标现象的发生。对于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的解决,可以通过由上位法立法机关向某些特殊行业征求意见,颁布适合该行业的法律法规。

2、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行业保护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的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的服务责任。应当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项目均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

3、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违法必究,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减少串标、陪标的现象。个别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投标人的种种好处,内定中标人,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因此,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的形成。

4、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办针对此和建设局

(委)联合下文出台专门的文件。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信用不良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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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严格地说,要从根本上取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只有随国家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深入和突破性的成功,才能实现。因此,本课题研究完善施工招投标公正性制度的对策,是在确定强化政府以及国有企业投资或者控股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为目标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国情,通过对施工招投标各环节以及对影响施工招投标公正性的各种因素的研究,提出提高施工招投标公正性的措施,从机制上、方法上设置障碍,将不公正因素缩减到最小限度。

根据对发达国家的考察,有形建筑市场这种模式并不是中国的首创,在美国,招标中心就得到了普遍和很好的运用。在我国,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的模式是1994年根据建设部“建筑市场治乱、工程质量治差、企业管理治散、工程价格求合理”的工作方针以及上海市领导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要求,由上海方面首先提出,之后建设部总结成为使“建筑市场从无形变为有形,从无序变为有序,从隐蔽变为公开”的意见,向全国推广。上海的有形建筑市场――市交易中心成立于1996年11月1日,通过几年的运作取得显著效果,有力地制止了地下炒卖信息的不法行为,招标发包比例明显提高。提高了交易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蔓延和保障了工程质量。

同时也为办事人提供了较大方便。有形建筑市场的建立和成效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同志在中纪委各次全会以及有关会议和场合,多次对有形市场的建设作出指示。

在98年7月全国有形建筑市场现场会和99年8月全国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分别作出长篇专题重要讲话;在99年3月26日视察上海交易中心时指示:“目前仍有些人对把有形市场作为一个方向提出疑问,但实践证明我们处于当前的阶段必须要走这条路,不能把资本主义国家的东西直接搬到我们现在这里来。上海要继续研究探讨,给全国提供好的经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 基同志于2000年1月26日,在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现在,建筑领域的问题相当严重,非大力整顿不可。

要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严肃查处建设单位规避招标或搞假招标的行为……”。在中共中央的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加强有形市场的管理。形建筑市场的工作同样得到了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孟建柱和龚学平、市委常委副市长韩正先后视察了市交易中心。

韩副市长在全市有形建设市场工作会议上作重要讲话,从体制、机制、法制的角度对上海有形市场的建设提出要求。根据中央和上海市领导的要求,本市自1998年下半年起,在市交易中心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建设成由总包、专业分包、建材、中介服务等四个层次、25个分中心组成的有形建设市场体系。但这25个分中心的运作状况参差不齐,尤其是一些专业分中心和建材分中心更是步履维艰,有场无市。究其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有形市场缺乏法律地位,市场的管理缺乏法律依据,从而难以控制场外交易现象。

关于交易中心立法问题,广东省解决得比较好。该省在99年9月第九届省人大第十二次常委会通过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中,确立了有形市场的法律地位。其第六条规定:“按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应当按照项目的隶属关系,分别在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中心是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为有关部门在该中心内办公提供必要条件,使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服务机构,其不得代理组织招标和参与评标定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交易中心提供的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其第七条规定:“同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或者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等工作,应当在交易中心内办理。”在其“法律责任”一章中还规定若违反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其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无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招标人限期重新组织招标,并处以发包价款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于广东省在法规中比较准确地确定了交易中心的性质、功能、作用,明确了各管理部门与交易中心的关系,设定了不进场交易的处罚标准,使该省的各级交易中心能够依法设立、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健康发展。

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上海,也应当尽快解决交易中心的法律地位,通过立法强制政府财政及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进入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从而充分发挥有形市场交易透明的优势,使招投标有一个公正性的良好的客观环境。

2. 通过立法建立固定的信息渠道,统

一.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使工程提前纳入公平竞争渠道能否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建设信息,是能否管理好工程招投标的先决条件。掌握了工程建设信息,不但为政府在宏观调控队伍和任务供需平衡上以及制订建设市场和建筑业发展规划决策上提供了可靠数据,而且可以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每个工程的拟建概况和前期工作进度,从而提前介入相应的管理,促使建设工程在起始阶段就步入法定的建设程序,工程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也有了保障。

由此,世界发达国家以及国内兄弟省市均十分重视工程信息的管理。美国、日本等国家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府都规定政府工程一经批准,必须通过报刊发布招标信息。在美国西雅图市的市政府还规定必须经过招标中心才能通过报刊发布信息。

国内做得比较好的如苏州市,该市由市政府颁文规定所有项目审批部门都须与工程交易中心实行电脑联网,在项目立项批准后,拟建项目信息必须在三天内传递至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统一发布,使交易中心切实掌握市场管理和规范交易行为的主动权。作为上海,自从改革开放以来,项目投资急速向多元化、多渠道方向发展,可审批项目立项的机构由原来的计划部门一家发展为包括区县计划部门在内共80多家。由于市政府对工程信息管理没有相应文件予以规定,因此这些机构并无向建设管理部门传送项目信息的义务。加上工程报建绝大多数滞后至施工招标时一同办理,造成交易中心和招投标管理部门信息闭塞,交易中心成为无源之水,一方面难以吸引广大承包企业进场,另一方面不少工程事中才纳入管理,有的甚至于只能补办手续,再也谈不上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解决信息问题,市交易中心作了极大努力,甚至通过有偿的形式从规划部门获取,但这十分有限,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在本市修改有关招投标的政府规章以及制订招投标法规时应当载明建设工程各立项审批部门在同意立项并向项目立项报批单位批复的同时,抄告建设主管部门;此外,其他的有关工程建设的审批部门,如扩初审批部门等,在批准项目的同时同样抄告建设主管部门,以保障交易中心的正常运作和招投标的“三公”原则。

3. 设置不同竞争平台,随机抽定投标单位,杜绝陪标现象施工招标的直接目的,就是经过招标选择一个技术上、经济上最符合要求的施工承包企业来承建工程,以保障工程在质量、工期、效益上获得最佳利益。

由此,进入施工招标后的第一个环节――选择投标人的工作尤为重要。从国际上的经验及国内施工招标中存在问题分析,要做好投标人选择的工作,必须解决两方面的问题。其一,须设置一个平等竞争的层面。即参加竞争的企业在资质和能力上不能相差太远,只有这样才最能调动所有投标企业的积极性。

否则,如若一个技术简单项目或者小项目,大小企业均参加竞争,在资质高、能力强的企业眼里,这么简单的、小小的一个项目,对手又是那么弱小,一般来说是不会投入主要力量去认真对待的。相反,对于小企业来说,对手是如此强大的企业,思忖着靠真本事竞争是很难有胜算的,还不如集中精力“公关”为上了。这样,非但不能形成良好的竞争态势,反而还会成为产生腐败的因素之一。

基于此种原因,发达国家和地区,均按项目的大小、技术难度设置不同竞争平台,让不同资质等级、不同能力的施工承包商分层次平等地参加竞争。其二,须排除各种干扰,克服人为因素,既使参加投标的企业与业主之间在人际关系中回避亲朋好友、裙带关系,又使业主与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

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一)严格进行工程量清单模式的招投标工作招投标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能够实现合理化的运作模式。招投标文件需要结合工程量清单及对应的计价体系进行方案的确定,能够结合工程环境对要建设的项目进行明确的表达。

招投标中,双方需要结合市场政策进行招投标价格的分析,并结合双方协商的材料信息进行预算及决算的全面了解,降低市场因素导致的风险。通过工程量清单,能够实现更好的企业实力分析,提升工程施工的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因报价问题导致的后期施工问题,确保各项工程管理机制的完善性。

(二)招投标企业要紧密结合建筑市场政策在工程量清单的招投标制度出台后,招投标企业要结合招投标策略进行适应性的招投标决策调整。首先,作为投标单位需要结合投标政策,积极进行招投标过程的规范性实施,加强对招投标管理人员的素质教育,让他们在招投标监管中严格进行低价中标的风险规避。

招投标企业要结合业主单位要求,结合工程实施的工程量进行正确的招标文件确定,同时招标企业必须结合工程的施工图纸进行全面的设计及严格的审核,确保招标文件能够客观真实的包括工程项目建设所有的环节和技术要求,全面提升招投标的准确性。

(三)以科技力量提升来增加竞争砝码科技是当前最主要的生产力,项目实施中也要充分的注重科技的应用。将项目建设的施工质量与企业最终效益进行结合,对招投标进行完善的方案编制,并通过现代化的信息平台进行企业创新机制的应用,促进招投标各项工作能够得到公开透明的落实。

科技创新要注重风险的管理,通过统筹施工成本及施工效益,将施工周期,质量及成本做全面协调,明确招投标的重点,确保项目运作的高效性。

(四)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企业在当前的市场经济体制下要想取得更好的发展,不断的实现自身规模的扩展是必然的。企业必须结合自身的管理进行优化,从成本管控、生产效率提升及风险规避方面做全面的问题分析,并能够结合最新的市场政策对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企业要对工程的招投标制度进行优化,能够结合企业发展核心,严格把控招投标阶段的行为,严格进行招投标程序及规则的履行。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火标招标网小编认为要在以下环节注意

一.招标环节1.明确建筑工程中必须参与招投标的建筑项目,把重大项目全部纳入《招标投标法》的管理中,最大程度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2.规范招投标的监管主体和监管内容。

3.明确法律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针对我国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等现象实施追究责任,加强处罚措施,从而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环境。

4.从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的角度来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完善单位内部的规章管理制度,以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投标环节首先,需要建筑企业需要完善招标负责人选举制度,确保选举出来的负责人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素养。

另外,招标负责人应对招标项目负终身责任。这样一来,招标负责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会更加严谨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高质量完成。其次,需要建筑企业需要建立严格的招标监察机构。

监察机构的建立能够帮助建筑企业在招投标工作中创建一个透明、规范的投标环境,对招投标工作环节、招标负责人以及招标方案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和检查,防止暗箱操作、串标等现象的发生。监察机构在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惩处,确保招投标制度的公平公正性。最后,提高建筑工程投标标准的审核。

当前在招投标活动存在很多的违规现象,一些投标单位和招标人之间在私下进行合作,而招标机构为了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对一些违法行为视而不见。因此,要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加强监管部门的检查力度。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标准的审核完备之后,一定要再次进行审核,保证招投标工作是公平的,保证企业之间形成公平的竞争。

工程建设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哪些?如何整治?

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1.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

2.一些部门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

3.一些招标人和投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和违法分包;

4.一些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的专家评标不公正;

5.一些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质量和安全责任不落实;

6.一些地方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存在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 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有关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建设安全。

专项治理要突出的监管重点之一:着重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改进和完善评标办法,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行政监管的依据针对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招标人规避招标、限制和排斥投标人、搞“明招暗定”的虚假招标、少数领导干部利用权力干预招投标、当事人相互串通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实施条例》细化并补充完善了许多了关于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性的规定。 第三,《实施条例》在制度设计上进一步显现了科学性。《实施条例》展现了开放的心态,在制度设计上做到了兼收并蓄。

《实施条例》多处借鉴了政府采购的一些先进制度,借鉴《政府采购法》建立了中标结果公示制度;在邀请招标和不招标的适用情形上借鉴了《政府采购法》关于邀请招标和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

谈谈你是怎样理解建筑工程招投标决策

建设工程投标决策概述 1.1投标决策的含义 承包商通过投标获得工程项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但承包商并不是每标必投,应针对实际进行投标决策。所谓投标决策,包括三方面内容:其一,根据项目的专业性等确定是否投标;其二,倘若投标,投什么性质的标;其三,投标中如何采用以长制短、以优胜劣的策略和技巧[1]。

因此企业的决策班子必须充分认识到投标决策的重要意义,把决策工作摆在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对投标商来说,经济效益是第一位的,企业的主旋律就是形成利润。但赢利有多种方式,掌握项目前期的投标策略和报价技巧就非常重要。决策前要注意分析论证,避免决策的模糊性,随意性和盲目性。

1.2投标决策阶段的划分 根据工作特点,投标决策可以分为两阶段进行,即投标决策的前期阶段和投标决策的后期阶段。 投标决策的前期阶段,主要研究是否投标问题,必须在购买投标人资格预审资料前(后)完成。这个阶段决策的主要依据是招标公告,以及单位对招标项目、业主情况的调研和了解的程度。

通常情况下,下列招标项目应放弃投标: (1)本施工企业主管和兼营能力之外的项目; (2)工程规模、技术要求超过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的项目; (3)本施工企业生产任务饱满,而投标工程的盈利水平较低或风险较大的项目; (4)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信誉、施工水平明显不如竞争对手的项目。 如果决定投标,即进入投标决策的后期阶段,它是指从申报资格预审至投标报价(封送投标书)前完成的决策研究阶段。这个阶段主要研究倘若投标,投什么性质的标,以及在投标中采取的策略问题。

2投标决策分析 一个企业的领导在经营工作中,必须要目光长远,有战略管理的思想。战略管理指的是要从企业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就企业的经营目标、内部条件、外部备件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谋划和决策,并依据企业内部的各种资源和备件以实施这些谋划和决策的一系列动态过程。在从事由投标到承包经费的每一项活动中,都必须具有战略管理的思想,因为承包工程的经营策略是一门科学,是研究如何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长远的经济利益。

投标决策是经营策略中重要的一环,也必须有战略管理的思想。 2.1投标决策的影响因素分析 风险因素是指可能发生风险的问题和原因[2]。承包工程涉及到工程所在地方法规、民情、气候条件、地质、技术要求等许多方面问题,这就使承包商常常处于纷繁复杂和变化多端的环境中。投标商想在投标过程中取得胜利,需要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而工程投标决策研究过程就是一个知己知彼的研究过程,“己”即影响投标决策的主观因素,“彼”即是影响投标决策的客观因素。

浅谈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几种常见问题及对策

摘要:近年来,我国各级部门先后出台了许多招投标法律法规,并建立了各级有形的招投标市场,实施规范的招投标制度,但随着招投标工作的深入开展,招投标过程中新的问题不断出现,本文结合自身在招标工作中的经历,浅谈几种常见问题,以及处理对策和建议,供大家探讨、借鉴。关键词:招投标 问题 对策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各投标人为了获得中标资格,通过树立企业品牌、降低成本、提高信誉等各种方式,增强自己的竞争能力,但也有少数投标人,尤其是资质低、实力弱的企业,甚至是借用资质的个体户等试图通过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等不法途径获得中标资格,也有许多投标人在长期的投标过程中积累了许多钻空子的经验,这就需要招投标法律法规不断健全,招投标市场不断规范,招标人全面考虑,周密编制招标文件等各方面措施来杜绝投标人的不法机会。

谈谈你是怎样理解建筑工程招投标决策

建设工程投标决策概述 1.1投标决策的含义 承包商通过投标获得工程项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但承包商并不是每标必投,应针对实际进行投标决策。所谓投标决策,包括三方面内容:其一,根据项目的专业性等确定是否投标;其二,倘若投标,投什么性质的标;其三,投标中如何采用以长制短、以优胜劣的策略和技巧[1]。

因此企业的决策班子必须充分认识到投标决策的重要意义,把决策工作摆在企业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对投标商来说,经济效益是第一位的,企业的主旋律就是形成利润。但赢利有多种方式,掌握项目前期的投标策略和报价技巧就非常重要。决策前要注意分析论证,避免决策的模糊性,随意性和盲目性。

1.2投标决策阶段的划分 根据工作特点,投标决策可以分为两阶段进行,即投标决策的前期阶段和投标决策的后期阶段。 投标决策的前期阶段,主要研究是否投标问题,必须在购买投标人资格预审资料前(后)完成。这个阶段决策的主要依据是招标公告,以及单位对招标项目、业主情况的调研和了解的程度。

通常情况下,下列招标项目应放弃投标: (1)本施工企业主管和兼营能力之外的项目; (2)工程规模、技术要求超过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的项目;

(3)本施工企业生产任务饱满,而投标工程的盈利水平较低或风险较大的项目; (4)本施工企业技术等级、信誉、施工水平明显不如竞争对手的项目。 如果决定投标,即进入投标决策的后期阶段,它是指从申报资格预审至投标报价(封送投标书)前完成的决策研究阶段。这个阶段主要研究倘若投标,投什么性质的标,以及在投标中采取的策略问题。

2投标决策分析 一个企业的领导在经营工作中,必须要目光长远,有战略管理的思想。战略管理指的是要从企业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出发,就企业的经营目标、内部条件、外部备件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谋划和决策,并依据企业内部的各种资源和备件以实施这些谋划和决策的一系列动态过程。在从事由投标到承包经费的每一项活动中,都必须具有战略管理的思想,因为承包工程的经营策略是一门科学,是研究如何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长远的经济利益。

投标决策是经营策略中重要的一环,也必须有战略管理的思想。 2.1投标决策的影响因素分析 风险因素是指可能发生风险的问题和原因[2]。承包工程涉及到工程所在地方法规、民情、气候条件、地质、技术要求等许多方面问题,这就使承包商常常处于纷繁复杂和变化多端的环境中。投标商想在投标过程中取得胜利,需要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而工程投标决策研究过程就是一个知己知彼的研究过程,“己”即影响投标决策的主观因素,“彼”即是影响投标决策的客观因素。

工程招投标流程容易存在哪些问题

1.用招标书赚钱。招标单位发招标书,投标单位需要招标书就要付给招标单位数千元甚至上万元所谓工本费,中标与否一概不退。

2.用保证金谋息。有的地方规定,投标企业要先交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工程的保证金才能投标。如有多家企业投标,总和成百上千万元。有时,工程因种种原因长期定不下来,保证金一压至少半年多。

等确定中标单位后,投标企业向招标企业要回保证金就会被一拖再拖。

3.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设坎收费。企业在投标中知道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设费用圈套,但为了中标也只得进去,一个项目所花的各种关系费越来越高。

有企业反映,关系联络费加上标书效果图,投一个标花上万甚至十万元很普通,投10个标能中

一.二个标就算不错了。

4.押巨额保证金。以超过30%的巨额保证金要求企业参加投标。

如某个仅3000万元造价的工程,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交纳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且拒绝银行保函),如果中标,该项资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而该工程的建筑安装造价才3000万元。投标保证金占整个造价的33%多,大大超过了履约保函高限(一般为合同价的10%)。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与意向单位设 “ 局子 ”,用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5.工程有中介才运作。投标单位要通过工程中介才能与业主接洽,没有中介运作,就无法获悉有价值的信息,无法准备出评委满意的标书,无法报出接近标底的报价,也就无法中标。而那些神通广大的中介全是与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利益攸关的至亲好友。

6.订立阴阳合同。

为不违反《合同法》和应付有关部门检查而订的表面合同,称之阳合同。背地里,又按事先约定,让承包商签订了一份真正有约束力的实际合同,将利润较大的部分收回另行分包。签订阳合同的单位如不答应招标单位这种 “ 阴合同 ” ,就无法获得此项工程,承包商只好委曲求全。

论述工程招投标的几种形式与投标决策、投标技巧

工程招标形式: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公开发布广告或登记进行招标,投标单位只要符合“资格预审”的要求,即可投标。其数量不受限制,所以也称为无限竞争性招标。

(二)特邀招标由招标单位邀请若干建筑企业(投标单位)进行投标。所以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由于这种方式不是公开进行的,因此都是个别邀请,投标单位之间一般不知道还有哪个单位也参加投标,可避免投标单位之间串通抬价,有利用招标单位取得较低的报价。

(三)谈判招标(议标)招标单位直接选定某个承包单位,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工程造价,这种招标单位是非直接竞争的。

工程招投标决策与问题

(四)成本加固定酬金招标单位与其所定的承担单位共同议定一个固定的利润或利润率,而成本则是按实际发生的实报实销,也就是成本加固定酬金的发包方式。

标前决策的主要方法:

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决策,就是解决投标过程中的对策问题。决策贯穿竞争的全过程,对于招投标过程的各个主要环节,都必须及时做出正确的决策,才能取得竞争的全胜,决策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1)分析本企业在现有资源条件下,在一定时间内,可承揽的工程任务数量;

2)对可投标工程的选择和决定:当只有一项工程可供投标时,决定是否投标;有若干项工程可供投标时,正确选择投标对象,决定向哪个或哪几个工程投标。

3)确定对某工程进行投标后,在满足招标单位质量和工期要求的前提下对工程成本进行估价,即结合工程实际对本企业的技术优势和实力作出合理的评价。

4)在收集各方信息的基础上,从竞争谋略的角度确定采取高价、微利或保本投标报价策略。

投标技巧

通常,投标技巧被简单地理解为报价时所采用的方法和技巧,而投标报价工作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其具体工作分为若干个阶段,每一个具体阶段所面临的情况都不尽相同甚至有较大的区别,每一阶段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也各有侧重。

不能用同样的标准看待投标报价工作的不同阶段,当然,也就不能用相同的技巧来解决每个阶段的具体问题。所以,投标技巧所包含的内容必须涉及投标报价过程的每一个具体阶段。针对每个阶段的不同情况和工作目标确定适当的解决方法和技巧。

能否科学、合理地运用投标技巧,使其在投标报价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关系到最终能否中标,是整个投标报价工作的关键所在。

1.开标前的投标技巧

(1)资格预审阶段

通常在公开招标项目中,业主都会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预审,从而掌握各投标者的基本情况,排除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投标者,以减少评标的工作量。而对于投标企业来讲,在确定投标策略之前,对业主本身及其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以及工程项目本身有充分的了解也是十分重要的。其具体内容包括:

1)本工程的资金来源、额度,是否有充足的资金保障;

2)本工程各项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所在国及当地政府的相关法规;

3)了解业主在以往建设工程中招标、评标上的习惯做法,对承包商的态度,尤其是能否及时支付工程款、合理对待承包商的索赔要求;

4)业主项目管理的组织及人员,其主要人员的工作方式和习惯、业务水平和经验;

5)了解委托监理方式,业主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权责分工以及主要的工作程序;

6)监理工程师的资历、工作习惯及方式,对承包商的态度,能否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处理问题;

7)严格按规定要求编报“资格预审文件”,同时,要注意文字规范严谨,装祯精美,力争给业主留下深刻的印象。

在填报“已完工程项目表”时,应在资料真实的条件下,选择那些施工难度大、结构新颖、技术复杂、质量优、工期短、造价低及评价高的工程项目,充分展现公司业绩,以助于中标。

(2)研究标书阶段

研究标书阶段应认真“吃透”标书,即要认真研究标书的内容和有关规定:

1)分清承包商的责任和报价范围,不要发生任何遗漏;

2)了解各项技术要求,以便制定先进合理的施工方案;

3)及时调查了解工程所在地工、料、机等的市场价格,以免因盲目估价而失误;

4)弄清开、竣工日期及总工期的要求以及奖罚条件,以便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

5)工程款支付条件,有无工程预付款;结算方式;拖延付款的责任和利息支付等,以便做好资金使用计划;

6)弄清有无特殊材料、设备及施工方法要求,以便采取相应对策措施;

7)弄清工程量清单中各个工程项目组成的内在含义,防止漏项发生;

8)弄清总包与分包的规定,以便当自身施工能力不足时便于分包及协作。

9)弄清施工期限内的涨价补偿规定,以便报价决策时充分考虑利益风险等因素;

10)对含糊不清的问题,均应及时提请招标单位予以澄清。

(3)现场考察阶段

从广义概念上看,凡是不能直接从招标文件了解和确定而对估价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都要尽可能通过现场调查来了解和确定。

业主通常会提供给各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者一次现场考察的机会,各投标单位可以派人到现场进行调查,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继而得到业主方的澄清。当然仅仅通过一次现场调查是很难完全达到这一目的的,因此,在工程现场考察之前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具体包括:政治情况、经济情况、法律情况、生产要素市场情况、交通运输和通讯情况、自然条件、施工条件及其他情况调查等。

(4)调查竞争对手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所以,在对自身情况和工程环境有了清楚的认识之后就要尽力弄清竞争对手的情况,全面地掌握其优势和缺点,明确本次投标的主要竞争对手,有针对性地制定投标方案、选择投标报价技巧,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限制竞争对手,增加中标的把握性。

(5)标价计算阶段

在标价计算阶段应注意的问题,即所谓的投标技巧,包括:

1)认真核实工程数量,防止计算失误。

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复核工程量,吃透设计技术要求,检查疏漏,改正错误;另一方面通过实地勘察取得第一手资料,掌握一切与工程量有关的因素,包括搜集地质勘察信息和报告,特别注意土质等因素对土方工程的影响,如黏土土质在地基处理时将额外增加工程量和造价。

2)对有关费率的计取应结合施工实际发生的需要、投标者自身管理水平及市场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灵活取舍,以便做出具有竞争力的报价。

通常投标者乐于并熟悉使用的具体投标技巧包括:

1)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通常的平衡报价(正常报价)而言的,指在总价基本确定以后,通过调整内部子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理想的经济效益。

可以提高单价的子项目包括:能够早日结帐收款的项目;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暂定项目中肯定要做的项目等。

2)零星用工(记日工)单价一般可稍高于工程中的工资单价,因为记日工不属于承包总价的范围,发生时实报实销。但如果招标文件中已经假定了记日工的“名义工程量”,则需要具体分析是否报高价,以免提高总报价。

3)突然袭击法

由于投标竞争激烈,为迷惑对方,可在整个报价过程中,仍然按照一般情况进行,甚至有意泄露一些虚假情况,如宣扬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不打算参加投标(或准备投高标),表现出无利可图不干等假象,到投标截止前几小时,突然前往投标,并压低投标价(或加价),从而使对手措手不及而败北。

4)低价投标夺标法

低价投标夺标法有的时候被形象的称为“拼命法”。采用这种方法必须有十分雄厚的实力或有国家或大财团作后盾,即为了想占领某一市场或为了争取未来的优势,宁可目前少盈利或不盈利,或采用先亏后赢法,先报低价,然后利用索赔扭亏为盈。采用这种方法应首先确认业主是按照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同时要求承包商拥有很强的索赔管理能力。

5)联保法和捆绑法

联保法指在竞争对手众多的情况下,由几家实力雄厚的承包商联合起来控制标价。大家保一家先中标,随后在第二次、第三次招标中,再用同样办法保第二家、第三家中标。这种联保方法在实际的招投标工作中很少使用。

而捆绑法比较常用,即两、三家公司,其主营业务类似或相近,单独投标会出现经验、业绩不足或工作负荷过大而造成高报价,失去竞争优势。而以捆绑形式联合投标,可以做到优势互补、规避劣势、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相对提高了竞争力和中标几率。这种方式目前在国内许多大项目中使用。如壳牌南海项目,总投资额达

三.四十亿美金,其中一个装置苯乙烯和聚乙烯就达2.8亿美金。

由于项目规模大,业主采取分装置单独招标及总装置由一家咨询公司管理的形式,竞争非常激烈,投标商就采取了捆绑形式,该装置最后由TECHNIP和CHIYODA的捆绑中标。

6)多方案报价法

对于一些报价文件,当工程说明书或合同条款有些不够明确之处、条款不很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承包商将会承担较大风险,为了减少风险就必须扩大工程单价,增加“不可预见费”,但这样做又会因为报价过高增加了被淘汰的可能性,多方案报价法就是为应付这种两难局面的。其具体做法是在标书上报两个价格,既按照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果技术说明书或招标文件某条款做某些改动时,则本报价人的报价可降低多少……”,从而给出一个较低价,吸引业主。

7)推荐方案报价法

有的工程,诸如化工、石化项目等,由于工艺路线、施工方案不同等因素,会给工期、工程造价等带来重要影响。招标文件中,业主通常要求承包商按照指定工艺方案报价。承包商在报价时,经过对各种因素的综合分析,特别为战胜业绩相似的竞争对手,。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现状或常见问题及处理措施!急!

招投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应用的、有组织的市场行为,是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广泛使用的交易方式。目前招投标已经成为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服务和设备采购中采用的最普遍、最重要的方式。

目前常见的问题应该是标段的划分以及采用何种招标方式。

标段的划分应注意一下几点:

法律法规、工程承包管理模式、工程管理力量、竞争格局、技术层面、工期与规模和行政区域等。

至于采用何种招标方式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影响投标决策的因素有哪些,投标有何技巧?

投标过程中的适时决策和技巧运用对于能否中标、能否取得更多利润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承包商的投标决策,就是解决投标过程中的对策问题。

投标决策,分为前期阶段和后期阶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针对项目招标是投标还是不投标;倘若投标,是投什么性质的标;投标中如何采用正确的策略和技巧,达到中标的目的。

前期阶段的投标决策必须在购买投标人资格预审资料前后完成,主要内容为针对项目招标是投标还是不投标作出决策。影响投标决策的主客观因素

管理实力:指能否抽出足够的、水平相当的管理人员参加该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管理人员的水平、经验和资质往往对项目实施的成败起决定作用。

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深入探讨。

技术、设备实力:指本企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工人的工种、数量能否满足该工程项目对技术的要求以及本企业所具有的施工机械设备的品种、数量能否满足该工程项目对设备的要求。

业绩信誉实力:有无以往同类工程的业绩、经验可供参考和借鉴。

经济实力:指本企业的资金来源、额度对项目的实施是否有充足的保障。分析招标方和监理工程师情况:包括对工程项目本身、招标方和监理方情况、当地市场行情等方面进行细致分析。分析该项目的工期要求及交工条件:本公司现有条件能否满足要求。

分析竞争对手的情况:包括竞争对手的数量、实力以及与业主的关系等。

分析风险情况:风险指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决定是否投标前,应对该工程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分析的风险因素包括:组织方面、经济方面、技术方面、管理方面和环境方面等。

放弃投标的条件

风险标:明知工程承包难度大、风险大,且技术、设备、资金上都有未解决的问题,但是企业为了开拓新领域、占领新市场而决定参加投标,同时设法解决存在的问题,可投风险性质的标。

保险标:企业经济实力较弱,经不起失误打击,为稳妥起见,可投保险性质的标。

盈利标:招标工程既是本企业的强项,又是竞争对手的弱项,可投盈利性质的标;或者本企业生产任务已经饱满,考虑让企业进一步挖潜、增效,且投标项目又利润丰厚也可投盈利性质的标。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深入探讨。

保本标:本企业已经出现部分窝工,而招标的工程对本企业无优势可言,且竞争对手又多,可投保本性质的标。

亏损标:在投标报价中不仅不考虑企业利润,相反考虑一定的亏损后提出的投标报价。这种标在报价中不考虑风险费用,是一种冒险行为。如果风险不发生,即意味着承包商的报价成功;如果风险发生,则意味着承包商要承担极大的风险和损失。

投该种标时应注意:第一,业主肯定是按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第二,这种报价方法属于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这种投标通常只适用于: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又急于打入该市场创建业绩;某些分期建设工程,对第一期工程以低价中标,工程完成得好,则能获得业主信任,希望后期工程继续承包,补偿第一期的低价损失。开标前的投标技巧

通常投标方所熟悉并经常使用的具体投标技巧包括:

不平衡报价法:不平衡报价法,是相对通常的平衡报价(正常报价)而言的,指在总价基本确定以后,通过调整内部子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理想的经济效益。可以提高单价的子项目包括:能够早日结账收款的项目;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暂定项目中肯定要做的项目等。

倒计时报价法:由于投标竞争激烈,为迷惑对方,可在整个报价过程中,仍然按照一般情况进行,甚至有意泄露一些虚假情况,如宣扬自己对该工程兴趣不大,不打算参加投标(或准备投高标),表现出无利可图不想干等假象,到投标截止前几小时,突然前往投标,并压低投标价(或加价),从而使对手措手不及而败北。

项目管理者联盟文章,深入探讨。

低价(亏损)投标法:低价投标夺标法有的时候被形象地称为拼命法。

采用这种方法必须有十分雄厚的实力或有国家或大财团作后盾,即为了想占领某一市场或为了争取未来的优势,宁可目前少盈利或不盈利,或采用先亏后赢法,先报低价,然后利用索赔扭亏为盈。采用这种方法应首先确认业主是按照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同时要求承包商拥有很强的索赔管理能力。

联合投标报价法:当一家企业实力不足,或工程风险较大时,可由几家企业组成联合体并签定联合协议,由一家企业为主体进行投标,中标后按照协议商定方案进行施工。

项目管理者联盟,项目管理问题。

多方案报价法:在投标书上报两个价格,既按照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再提出:如果技术方案或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能够做适当改动时,则本报价人的报价可降低X元......,从而给出一个较低价,吸引业主。

推荐方案报价法:有的承包商为战胜业绩相似的主要竞争对手,在按要求报价后,通常会根据本企业的以往同类工程经验,提出推荐方案,重点突出新方案在提高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省投资等方面的优势,以吸引业主,使自己区别于其他投标者。但是推荐方案的技术方案不能提供得太具体,应该保留关键技术,防止业主将此方案交给其他承包商,同时所推荐的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或过去有成功的业绩,否则易造成后患,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开标后的投标技巧

降低投标价格:投标价格不是中标的唯一因素,但却是中标的关键因素。在议标中投标者适时提出降价要求是议标的主要手段。降低投标价格通常从三方面考虑:降低工程利润、降低经营管理费、降低预备系数。

工程招投标决策与问题

补充投标优惠条件:缩短工期,提高工程质量,降低付款要求,提出新工艺、新施工方案等,争取招标人的赞许和信任,提高中标的机会。

工程招标投标问题

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3.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投标单位,应该知道提交资格预审文件与投标文件基本上都项目经理(二级或一级建造师)到场核实身份后签名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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