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工程建设分包招标管理
时间:2023-11-28 22:14:40 栏目:教育资讯目前,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各施工企业都有不同的分包管理办法,并且在不停地改进。但是,目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管理漏洞,各分包商的内部管理基本属个人管理,甚至谈不上管理,并且各分包商以最大利润为其唯一目的,不可避免地部分承包商在施工质量、进度、成本上大打折扣,并造成了大量安全隐患。因此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工程分包的内涵
工程分包是指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或全部施工内容发包给其它承包人施工,并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工程分包合同。但承包人应对分包人的工程继续承担与业主签订的一切责任及义务。
二、工程分包的几种形式
有关法律对分包的有关规定是为确保工程质量而禁止滥包、乱包、以包代管等违法分包行为。对合法的分包,法律还是支持的,而且以下原因的存在也使分包变得必要。
1.施工企业资源不足。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企业为了保证工程任务的连续性而大量投标,有时可能会发生中标工程过多,企业自有资源(人员、设备等)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在企业自有资源的施工能力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类似施工经验的分包队伍协助完成施工任将是一种较好的选择。
2.中标工程中存在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在新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高新技术在工程建筑中广泛采用,当中标工程中存在部分专业性较强或需要某些特殊技术时,选择合适的专业队伍分包,不仅可以解决技术缺乏问题,而且更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合同的各项指标符合合同要求。
3.业主指定分包商负责某一项工程建设。当业主指定工程的分包时,施工企业如无正当理由反对时,要按业主的要求将工程分包给指定的分包队伍。企业承包这些工程项目,业主可能指定分包方,在企业无正当理由时,应将工程分包给业主指定的队伍。
三、加强工程建设分包招标管理的措施
1.分包招标前准备工作
①确定分包招标组织机构。分包工程发包单位须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由招标单位相关各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预审投标人资格、确定投标人、组织发标、开标、评标和确定中标人。
②确定分包招标条件。分包工程发包单位须取得建设单位或开发商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图纸,方可进行专业和劳务作业分包招标工作。
③确定招标形式。根据招标工程的规模、现场施工条件、工程投资、施工技术操作工艺要求、施工工期和施工质量标准等,确定招标形式为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实行公开招标的,应到相应的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办理发布招标公告事宜,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预审,确定投标企业。实行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分包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
④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专业技术资格、施工管理能力、施工经验、企业信誉和投标项目的管理人员以及施工人员须符合投标工程的条件。
⑤招标文件的编制。分包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包括: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地址、建筑面积(地上、地下)、层高、檐高、结构类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情况等。有关部门应制定标准的分包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规范分包招投标活动。
⑥开标、评标和确定中标人。开标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查验投标人到会情况,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完整,评委是否到齐,会议记录人员应核对开标签到。评委应依据投标人的报价、施工方案、投标人业绩及实力、质量目标和工期等内容现场评分和评定,评分汇总后确定中标人。
2.规范分包工程投标人的行为
①确定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是具备独立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必须是资质等级等符合投标工程要求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
②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一般包括投标企业相关资料、投标报价书和企业担保函、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工程简历和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
③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④投标人禁止的行为。投标人不得以挂靠其它施工单位,或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或者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
3.招投标流程。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指定的报刊、电子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吸引众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有助于打破垄断,实行公平竞争。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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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对工程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
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措施
1.严把资质审查关 首先建设单位要组建和设立专门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或基建处, 来具体负责工程项目日常性的管理工作, 并建立良好的规章制度, 实施目标化管理, 同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做好工程项目招标书和投标单位的资质预审. 其次及时协调在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工程合同, 如果建设单位存在着专业人员不足、业务不熟悉等困难, 也可以将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委托给当地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 从而减轻建设单位的工作压力. 再次招投标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对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 并且还要对经过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的实际业绩进行实地考察, 重点了解投标单位的施工业绩、企业信誉、其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所拥有的设备状况. 再有就是对投标单位的管理水平和项目部管理的综合情况进行评价, 同时还要调查用户对该施工企业的评价, 以确保最终的中标单位全部是资质高、信誉好的施工单位。
2.严把招投标程序关 建设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办事, 做到公开透明, 科学规范. 在招标过程中,招标单位必须在准备招标的5天( 不含节假日) 前,通过当地报刊媒体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信息. 这其中要求:( 1) 招标的组织者与具体操作者要行为公正, 对其工作内容要严格保密, 这样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 2) 认真编制招标文件, 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的原则, 工程量清单要尽可能准确, 以确保合理的标底. 工程定价模式则要尽可能采用目前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确保编制出严谨、科学、高质量的招标文件.( 3) 严格管理合同的签订, 编写的合同文本应合法、全面、详细, 技术规范内容应翔实、准确、具有可操作性.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上涉及到的工期、质量、造价及造价的调整和调整依据、方法、保修等承诺的事项应全面、明确, 同时还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4) 控制好招投标过程中的四个时间段, 即: 编制招标及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评标时限及签订合同时间. 完善投标、评标、定标过程, 制定严密的评标细则, 做好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 并采用百分制的综合评分法、专家论证法或其它先进方法进行评标. 同时作为要约和承诺的条件, 招标文件中一定要注意将评标时采用的方法、规则表达清楚。
4.严把监督关 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个招投标过程中, 都应依法接受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组织在参与的过程中担负着重要的监督职责, 必须依据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 使用正确的方法,掌握尺度, 还要注重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督工作,严格遵守建设市场的规则程序, 强化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意识, 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的行为. 其主要职责包括: 配合业务管理部门开展有关法规制度的宣传和专项执法监察工作, 参与有关制度规定的制定和完善, 监督检查有关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对工程项目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负责接受招投标当事人的投诉举报, 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等。
加强分包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加强分包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分包工程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整体质量和总包单位的信誉。我下面为你整理了关于加强分包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 分包商的选择 工程分包必须依法进行,任何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总包单位必须根据分包工程的特点、工程量在总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单》选择合适的分包商。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进行招投标,便于总包方择优录取同时与其签定一份分包合同或协议书,在合同和协议书中,必须明确分包单位的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保修责任等条款,还应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质量与验收、安全文明施工、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赔偿和争议等问题加以详细的说明。 3 将分包方质量管理纳入总包方管理体系 (1)加强开工前的培训,将分包方的管理人员纳入总包方的培训体系,通过系统培训,将质量意识和现场质量检查植入现场每一名管理人员的脑海。(2)强化开工前的检查力度,每个分包单位的质量员必须持证上岗且通过总包单位的考核,方可进场施工,同时将分包单位质量员列为不可替换人员,杜绝施工过程中质量员缺位。每一个分包方入场统一考核和检查,务必“样板开工”。 (3)过程控制中总包单位技术人员和专业质量员定期巡检、抽检,对发现的问题必须通报批评,绝不姑息,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日常培训,在周、月例会中进行相关质量案例分享,提高现场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
4 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施工图设计的质量或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整体建设的周期的合理性和工程质量。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总包单位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发放给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召开的施工图会审会议。尤其是专业分包工程,总包单位可能存在专业人员的缺位,分包单位更能从专业角度分析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和缺陷。
对工程的设计图纸中存在的缺陷或相互矛盾的地方,由总包单位统一列出问题清单,请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给予明确答复,将设计问题彻底消除在开工前。 5 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进场人员、设备,尤其是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特殊工种及关键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
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项目部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6 分包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 总包单位项目部QHSE部负责对分包工程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将项目质量控制表(质量检验计划)向各分承包商交底,明确各个质量控制要点,同时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工程施工过程及各环节质量进行监控,并对质量关键控制点进行严密的监控,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验证。 针对分包工程现场出现的问题,项目部组织对分承包商施工质量评审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会,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项),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项目部还要组织并监督分承包商做好分包工程质量资料分阶段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对工程中需要隐蔽的部位,在隐蔽前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必须邀请设计、监理和业主现场代表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在检查验收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当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涉及到分包工程时,设计变更单要及时发放到分承包商,必要时,总包单位需做补充技术交底。
项目工程技术部和质量管理部监督分承包商的工序交接,对于分属两个不同合同的分承包商之间的工序交接,由项目部组织进行,确保交接记录准确、完整。 对分包商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施工机具和设备和现场实体质量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不符合项要求定期圈毕整改。对分包商施工过程中的自控体系,比如:“三检制”、“三工序”等均需列入日常巡检和专项检查范畴。 7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由分包单位提出申请,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1)实体质量验收。当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组织,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分包工程实体质量检查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2)竣工资料验收。分包单位应按总包单位下发的《项目划分手册》、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工程所在地档案馆要求,收集和整理分包工程技术资料和质量资料,总包单位技术人员和质量员负责审查、核对,对总包单位提出的问题,分包单位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工程资料必须伴随工程进度同步完成。 (3)项目收尾。
工程交工验收后,项目部督促分承包商进行工程收尾,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剩余设备材料移交、人员和设备撤离、临时设施拆除和地貌恢复、施工总结提交等。收尾工作完成后,项目部准备分包工程完工证书,证书格式参照总包工程完工证书,并附工程尾项明细表。项目工程技术部、项目合同工程师、项目经理分别在完工证书上签字确认,作为分包结算依据之一。 8 分包商评价 项目结束和每年年底总包项目部均需对分包商进行评价,通过对分包商的现场管理、HSE、质量、进度和现场定制化管理等方面综合进行评价,评定分包商的等级,优秀分包商在下一个工程优先选用,并在分包投标中进行加分,对于不合格的分包商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名单》,禁止进入总包单位施工现场。
通过多年的分包商评价可以为总包单位沉淀一定数量素质过硬、管理实力强的优秀分包商为项目所用。
建设单位在加强分包管理,杜绝违法分包,转包,违规分包上有何建议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对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进行处理。在自查自纠阶段,企业发现问题,并积极予以整改的,不予追究责任;对于自查自纠不积极,或发现问题后拒不整改的,要严厉处罚。在全面检查阶段,对所有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多次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电视电话会后新开工的项目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三)形成合力,务求实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筹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建立综合执法机制。要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意识。
(四)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信息平台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和新闻媒体上公布,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
如何加强工程项目分包合同管理
.1坚持压证施工和巡查制度有关行政及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压证施工制度,对不提供原件压证的,不予签订合同、不予办理后续手续,并严格执行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回注册则个证书原件的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未竣工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施工单位提出调换新项目经理的申请,经建设单位认可,取得行业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
监察部门和招监办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压证施工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实施监督,并定期或不定期到施工现场检查到岗情况,抽查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和考勤登记等情况。招投标监管机构对招标项目跟踪监督管理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通报相关单位。对在跟踪监管发现的不良行为,将按相应法律法规严格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及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所管辖区域钢材建设履约情况进行评估,并计入企业资信资料档案,招投标监管督查小组应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指导招投标各方主体建立和完善信用机制,并设立投标单位资信档案,作为审核投标单位市场准入的重要依据。2 充分发挥合同主体相互监督的作用项目业主作为招投标活动的主体,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按合同要求监督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及安全员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专监及现场监理员到岗到位,定期组织召开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加强对中标项目经理的考勤、考核,确保项目经理真实到位,严禁转包和非法分包,对不按照合同约定到岗(施工现场)履行职责的及其他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不良行为,责令其立即纠正,如不按期纠正或纠正不到位的,应及时向招投标监管部门反映,为了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招投标交易平台,实现招投标市场和工程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廉政准入和诚信履约准入互动,建设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需如实填写《工程类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跟踪监督反馈表》,凭主体结构验收证明及《反馈表》至压证部门办理项目经理证退证手续。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切实履行合同,确保中标项目经理及施工管理人员真实到岗,严格按照施工形象进度计划及质量要求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并达到质量目标。
如何加强招投标管理的建议
建议一:抓改革,健全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管的体制机制 首先,创新招标投标监管体制,推进统一平台建设。进一步理顺招标投标监管体制,真正实行“管办分离,监管分离”,从根本上解决部门各自为政、同体监督等问题。
改革目前的资格预审制度,全面推行资格后审,开放市场,让更多的企业参与招标投标市场竞争,加大串标围标者的成本。当前,要抓紧推进省级统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建立省级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切实加强对包括工程招投标在内的公共交易的集中监管。 其次,推进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投资公益性或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对政府投资公益性或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是提高投资效益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保障措施。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从而减少业主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干预,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因此,应加强项目管理公司的培育,加快形成代建市场,大胆探索实践,逐步建立并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 第三,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发改委、建设、财政、审计、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与监察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管协调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如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合同备案和工程款直接拨付制度,对未经招标投的工程项目予以停止拨付工程款;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行政监督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 建议二:抓规范,加强对招投标双方、中介机构以及评标专家的管理 ——规范招投标活动程序。
不断探索和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操作流程和行为规范,引导招投标双方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交易活动。尤其要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制定和推行招标公告发布办法、资格后审制度、投标文件递交、接收及开标流程、评标专家行为规范、封闭式评标区管理办法、招标监督规程、投诉处理规程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从程序上对招标投标活动加以规范和监管。要强化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管理。
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监督管理,加强在建工程“标后”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突出造价控制与监管,切实减少以提高工程结算价款为目的的各种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加强对招投标双方的管理。招标人在组织招投标活动中,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规范招标行为,若自身招标力量不足,应加强力量或实行“代建制”。行政监督部门要建立对招标人的考核机制,落实责任追查制度,保障招标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投标人作为市场卖方主体,通过参与招投标竞争获得承包项目的机会。行政监督部门要建立统一的投标人信用档案,加强对投标人信用的跟踪和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努力创造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对中介机构和评标专家的管理。尽快出台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规范中介机构行为。
大力推行招标代理机构的执业(上岗)资格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每年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加大责任追究处罚力度,促进中介机构的行业自律。进一步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严格审查评标专家入库资格,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评标专家的业务水准、工作专业性水平。实行评标专家动态考核管理制度,建立评标专家个人档案,将评标效果评估结论记入其个人信用档案。
建议三:抓载体,提高招标投标活动的科技含量 一是建立和完善电子监控系统。重点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的电子监控。通过监控系统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录像和录音;设立指纹门监督系统,对进出评标区域的评标专家、工作人员和监控人员等人员用指纹进行确认;对整个评标区实施通讯屏蔽,以确保评标过程的保密等。
通过这些手段着力规范和约束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监督人员以及招标投标参与者的行为,提高其自律意识,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是建立健全电子网络信息。加快浙江省招标投标网建设,建立一个权威的覆盖全省各地、各行业的招投标信息网,将各种工程、设备和材料招标信息、企业信息、从业人员信息、评标结果、中标结果、不良行为等全方面的招标投标信息登在网上,既向全社会公开各种招投标信息和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息,又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以此促进各招标投标主体,尤其是投标人增加诚信、自律意识。
三是建立健全招投标信用公示查询系统。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体系,实现全省统一的诚信信用平台,统一的诚信评价标准,统一的诚信法规体系,统一的诚信奖惩机制。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各项目管理、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和评标专家、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违纪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充分发挥信用公示查询系统的作用,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使诚实守信者得到奖励,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提高失信成本,促使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建议四:抓惩处,严肃查处招标投标活动的违纪违法行为 要加大依法处罚力度,提高违纪违法成本。必须加大依法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除了中标无效、罚款等经济制裁外,还要采取降低资质、限制参与招标投标等措施,让其得不偿失,感到预期风险大于预期效益。 要建立招投标监督和案件查处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健全监察机关与发改、建设等有关部门联席会议、举报投诉受理以及案件线索移送、政府投资重点工程联合检查等制度,加强对建设单位、主管单位和监管部门及领导干部遵守执行招标投标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依法监督。 要积极发挥监察机关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作用。积极探索监察机关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到位而不“越位”,履职不“缺位”,监督不“错位”。
不能过分强调监察机关的监督,而弱化职能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机关负责对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履行监督执法职责情况的行政监察,调查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越权履职、行政不作为及乱作为等行为,严肃查处非法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建议五:抓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一方面要加强对市场主体教育。
采用集中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监督管理人员等招投标活动主体的教育。深入剖析招标投标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以案说纪,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各主体单位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求问浅谈如何加强电力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分包招标管理
因此在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就应立即展开施工分包招标工作,施工分包招标工作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项目的经营状况,本文重点谈下如何加强EPC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分包招标管理。关键词:电力工程 总承包 施工分包 招标管理Abstract: 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 project construction contract EPC various content, the technology is complex, time limit for tight. So in general contract signed should immediately start the bidding work of constructi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bidding work management affects the whole project management status, this paper mainly about how to reinforce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EPC contract the bidding management.Key words: electric power engineering contracting construction subcontract bidding management中图分类号:TU8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电力工程EPC总承包合同签订后应立即对项目的施工分包招标进行总体策划,要从编制分包招标方案,到资格预审、编制招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各个环节加强分包招标管理。
浅谈如何加强项目的招标采购管理
(4)采购目录中规定应当集中采购而未达到上述标准的项目。 1.3.2邀请招标采购 邀请招标采购是指招标人向五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招标书,然后按本细则规定的程序选定中标人的一种采购方式。
1.4 我国选择性招标采购与国际做法的区别 在国际上,选择性招标采购与招标的不同之处只在于它允许采购机构不通过广告而直接向有限数目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我国的选择性招标采购与国际上的略有不同,我国在适用限制性程序时,仍要求使用广告。在使用限制性程序时,招标过程分为两个明显的阶段。第一阶段,投标申请:在通过OJ接到竞争邀请后,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投标申请。签约机构经过审查并排除那些不符合技术规格要求以及不符合资格标准的申请人后,向其余申请人(此时称为“候选人”)发出书面投标邀请和合同文本。第二阶段,正式投标:接到投标邀请的候选人必须在规定的第二个截止日期前呈递其标书(此时,候选人成为真正的“投标人”)。
如何做好建筑工程招标工作
一.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1.招标前要做好招投标工作最重要就是搞清楚谁在招,怎么招,谁来投,投什么。要做到心里有数并做到仔细理解招投标文件,紧跟招投标流程,关注每个环节,注意信息收集,因招投标主体而异随着招投标的流程开展工作。
要充分认识到招投标工作的严肃性,严格按照规定和流程、手续进行。各级参与人员特别是非专业人员要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对投标厂家的资质、能力、产品质量、信誉等要了解细致、全面,确保所选择厂家的代表性。提前明确招投标的内容和要求,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并做到厂家与招标单位的相互信任。需与其他单位、分公司沟通的要及时联系。
3.沟通顺畅,在内部要提前通知,使招投标小组的成员能及时了解招投标的要求、内容、标准等;投标方的资料要保证小组成员能及时看到和熟悉,并在每次评标前做到评标人员合理分工,进行相关内容的汇总、把关。
4.标书完善,规范招投标文本,标书内容要详尽,关键性的内容要明确列出,如工程总量、设备需求总量、设备要达到的国际和国内标准、质量保证措施、付款要求、评标标准等,做到内容标准统一,使投标方具有操作性,并便于招标人员开展工作。
5.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及招投标小组的能力要提高,招标委员会应由聘请工程、商务、外汇、法律等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解决项目招标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具体指导招标工作。专业人员要对非专业人员进行通信专业知识的培训,以使其了解必要的专业知识;法律人员要对专业人员进行法律、规定、流程方面的培训,财务、审计人员要对专业人员进行财务规定等方面的培训,做到专业人员与非专业人员相互补充,共同提高能力与水平。
二.招标阶段:
1.招标公告的刊登,在进行招标前,应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
它包括招标通知和招标广告两个部分。招标通知是指分别送给与项目有关的与所在国建立了外交和商务关系的各国有关部门的书面通知。招标广告是指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所刊登的招标广告。
通知和广告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概况、工程范围、索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地址及截止日期、招标条件、价格以及有关事项的咨询单位等。
2.资格预审,资格预审是指对愿意承担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进行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资信等方面的预先审查。目的是选择确有承包能力的投标人。以免一些不符合要求的厂家也前来投标,造成不必要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3.制定标底,招标委员会刊登招标广告后,即应准备合同价格,通过项目概算,确定合同的价格水平,亦称为"标底",是招标委员会掌握的底牌,是绝对保密的。
4.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委员会通知取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或刊登广告知悉投标人索取或购买招标文件,邀请其前来投标的招标环节。
5.开标,开标是指招标委员会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将截止日期前收到的全部投标文件,在所有投标人或其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投标文件,并公开宣读各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以使全体投标人了解各家的标价,这种程序即为开标。开标环节做到“三开”、“三不开”,即准备工作好了开,做不好不开;招标人员到齐了开,到不齐不开;监督人员在场开,不在场不开。
6.评标与决标,开标以后即转入评标阶段。招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的标价,及其它条件一一汇集列表,选取其中报价最低的
四.五份投标文件,进行审查、鉴别、比较,直至决定中标单位,这一阶段,是在秘密条件下进行的。在评标环节做到“四多”、“一少”,即多看、多听、多问、多记,少议。多看,就是对招投标文件、资料认真看,更加深入地了解投标单位的情况;多听,就是多听其他成员的发言和询问,做到心中有数;多问,就是对不清楚的地方多询问,以掌握更多的信息;多记,就是将关键的内容记录,以便投票时有根有据;少议,就是少发表议论,以免影响其他人的意见。
在开标评标时要做到询问问题的一致性,打分时做到公正、合理。评标时,要按照评标标准逐项进行,填写选择或不选择的理由要充分。另外,招标人员在评标时要进行必要的表格汇总,具体人员的意见要有相关记录并存档。
决标是根据评标报告及其推荐意见为依据,由招标委员会决定中标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环节,对未中标的人一般可不通知,或只简单通知××承包人中标即可。
三.招投标后期:
1.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接到正式的"中标通知书"后,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工程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先由一方起草,并在该草稿基础上进行磋商,达成一致谅解后签订。
2.处理好质量、价格及与以往合作厂家的关系
处理好质量、价格、服务、工期的关系,以使所选择厂家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方的要求。还要处理好与原合作厂家的关系。以往合作过的厂家,招标方对其质量、服务水平等比较熟悉,这是其竞争的优势。但这些厂家不能因此而提高价格,价高而再次入选会助长其优势意识,对以后的招投标不利。
所以,对于新的厂家,价格略低而服务、质量又有保证的,为引入竞争可以分批量逐步引入。
3.做好以往招投标的统计分析,应通过对以往招投标结果的汇总和统计,做好价格、质量的预测,必要时做好标底。不能越招标,服务与价格越高,成本越大.要通过统计与分析,积累经验,在以后的招投标中做到什么样的厂家可以投什么样的标,什么样的产品在什么价格区间合理,做到心中有数。
四.关于招投标工作中的检查和保密:
1.强化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充分发挥非专业人员的作用,法律、财务、审计人员要层层把关;招投标的各个环节,纪检监察人员要全程参与监督;投票统计中,要做到一人统计一人核查。另外,招投标人员要签订履行廉洁勤政责任书,防患于未然。
2.做好招标投标保密工作,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很多信息是需要在一定时段内甚至要长期保密的,包括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标底、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等。如果保密工作做得不到位,势必影响招标采购结果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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