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的风险分析与管理探讨
时间:2023-11-28 21:58:39 栏目:教育资讯建设工程风险主要来源于设计技术风险、施工技术风险、 自然 及环境风险、 政治 社会风险、 经济 风险、合同风险、人员风险、材料设备风险、组织协调风险等,这些风险只能依靠项目管理人员分析预测。
设计技术风险
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实施的龙头,没有一个完善的设计,无从谈及招标及合同。设计变更是造成工程索赔的重要原因,因此在工程招标之前应尽量完善设计工作。只有避免在设计方案不确定时招标,才能避免由此带来的风险。设计方案是否确定应做为是否开展招标工作的先决条件。
施工技术风险
在设计方案确定的情况下应研究施工方案,因为任何施工方案都不能保证没有变更和索赔。每一个施工方案,无论它是传统的还是新创的,都有自身独特的优点和局限。业主必须对施工方案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考虑和评估,当采用新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时,工程变更与索赔的风险会大大增加,所以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合的施工方案。
自然及环境风险
自然及环境风险包括洪水、地震、火灾、台风、雷电等是不可抗拒自然力,另外不明的水文气象条件,复杂的工程地质条件,恶劣的气候、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等都是潜在的风险因素。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时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对不可抗力的级别加以界定,要求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自然及环境影响对工程的影响。对不可抗力如何界定是关系到工程实施过程中风险分担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主要包括超过合同规定等级的地震、风暴、雨、雪及海啸和特殊的未预测到的地质条件。按照一般合同条件,这类风险应由合同主体共同承担,承包商一般只能得到工期延误的补偿。
政治社会风险
政治社会风险表现很多,项目管理人员除了要求具备丰富的自然 科学 领域的知识,还需具备政治头脑。例如,国内某工程招标工作已完成,但此时政府投资方却发现整体投资规模过大,要求重新调整工程规模,工程开标半年以后仍未定标,投标书早已超出了投标有效期;另一bot引水项目,招标工作业已完全,但由于连续干旱,水源馈乏,政府不得已迫使该项目流产。按《招标招标法》规定,出现上述情况时招标人要给予投标人予经济补偿,因此招标人应为此付出代价。以上两个举例在工程实施中不在多数,但以上两案例却是事实,这不得不提醒招标人在招标时应慎重。
目前,招标人承担最普遍的政治社会风险是拆迁问题,在城市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拆迁问题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比比皆是。工程延期使得招标人要承担工期延误及工程延期索赔的双重风险。如何解决由拆迁而造成的风险,需要招标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妥善处理。
合同风险
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 法律 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在工程实践中,采用哪一种合同计价方式,应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招标人对筹建工作的设想,对工程费用、工期和质量的要求等,综合考虑进行确定。项目的管理者必须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在起草合同文件时学会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否则,风险将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
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严格地说,要从根本上取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只有随国家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深入和突破性的成功,才能实现。因此,本课题研究完善施工招投标公正性制度的对策,是在确定强化政府以及国有企业投资或者控股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为目标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国情,通过对施工招投标各环节以及对影响施工招投标公正性的各种因素的研究,提出提高施工招投标公正性的措施,从机制上、方法上设置障碍,将不公正因素缩减到最小限度。
根据对发达国家的考察,有形建筑市场这种模式并不是中国的首创,在美国,招标中心就得到了普遍和很好的运用。在我国,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的模式是1994年根据建设部“建筑市场治乱、工程质量治差、企业管理治散、工程价格求合理”的工作方针以及上海市领导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要求,由上海方面首先提出,之后建设部总结成为使“建筑市场从无形变为有形,从无序变为有序,从隐蔽变为公开”的意见,向全国推广。上海的有形建筑市场――市交易中心成立于1996年11月1日,通过几年的运作取得显著效果,有力地制止了地下炒卖信息的不法行为,招标发包比例明显提高。提高了交易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蔓延和保障了工程质量。同时也为办事人提供了较大方便。有形建筑市场的建立和成效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同志在中纪委各次全会以及有关会议和场合,多次对有形市场的建设作出指示。
在98年7月全国有形建筑市场现场会和99年8月全国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分别作出长篇专题重要讲话;在99年3月26日视察上海交易中心时指示:“目前仍有些人对把有形市场作为一个方向提出疑问,但实践证明我们处于当前的阶段必须要走这条路,不能把资本主义国家的东西直接搬到我们现在这里来。上海要继续研究探讨,给全国提供好的经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 基同志于2000年1月26日,在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现在,建筑领域的问题相当严重,非大力整顿不可。
要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严肃查处建设单位规避招标或搞假招标的行为……”。在中共中央的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加强有形市场的管理。形建筑市场的工作同样得到了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孟建柱和龚学平、市委常委副市长韩正先后视察了市交易中心。
韩副市长在全市有形建设市场工作会议上作重要讲话,从体制、机制、法制的角度对上海有形市场的建设提出要求。根据中央和上海市领导的要求,本市自1998年下半年起,在市交易中心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建设成由总包、专业分包、建材、中介服务等四个层次、25个分中心组成的有形建设市场体系。但这25个分中心的运作状况参差不齐,尤其是一些专业分中心和建材分中心更是步履维艰,有场无市。究其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有形市场缺乏法律地位,市场的管理缺乏法律依据,从而难以控制场外交易现象。
关于交易中心立法问题,广东省解决得比较好。该省在99年9月第九届省人大第十二次常委会通过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中,确立了有形市场的法律地位。其第六条规定:“按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应当按照项目的隶属关系,分别在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中心是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为有关部门在该中心内办公提供必要条件,使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服务机构,其不得代理组织招标和参与评标定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交易中心提供的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其第七条规定:“同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或者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等工作,应当在交易中心内办理。”在其“法律责任”一章中还规定若违反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其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无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招标人限期重新组织招标,并处以发包价款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于广东省在法规中比较准确地确定了交易中心的性质、功能、作用,明确了各管理部门与交易中心的关系,设定了不进场交易的处罚标准,使该省的各级交易中心能够依法设立、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健康发展。
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上海,也应当尽快解决交易中心的法律地位,通过立法强制政府财政及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进入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从而充分发挥有形市场交易透明的优势,使招投标有一个公正性的良好的客观环境。
2. 通过立法建立固定的信息渠道,统
一.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使工程提前纳入公平竞争渠道能否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建设信息,是能否管理好工程招投标的先决条件。掌握了工程建设信息,不但为政府在宏观调控队伍和任务供需平衡上以及制订建设市场和建筑业发展规划决策上提供了可靠数据,而且可以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每个工程的拟建概况和前期工作进度,从而提前介入相应的管理,促使建设工程在起始阶段就步入法定的建设程序,工程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也有了保障。
由此,世界发达国家以及国内兄弟省市均十分重视工程信息的管理。美国、日本等国家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府都规定政府工程一经批准,必须通过报刊发布招标信息。在美国西雅图市的市政府还规定必须经过招标中心才能通过报刊发布信息。
国内做得比较好的如苏州市,该市由市政府颁文规定所有项目审批部门都须与工程交易中心实行电脑联网,在项目立项批准后,拟建项目信息必须在三天内传递至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统一发布,使交易中心切实掌握市场管理和规范交易行为的主动权。作为上海,自从改革开放以来,项目投资急速向多元化、多渠道方向发展,可审批项目立项的机构由原来的计划部门一家发展为包括区县计划部门在内共80多家。由于市政府对工程信息管理没有相应文件予以规定,因此这些机构并无向建设管理部门传送项目信息的义务。加上工程报建绝大多数滞后至施工招标时一同办理,造成交易中心和招投标管理部门信息闭塞,交易中心成为无源之水,一方面难以吸引广大承包企业进场,另一方面不少工程事中才纳入管理,有的甚至于只能补办手续,再也谈不上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解决信息问题,市交易中心作了极大努力,甚至通过有偿的形式从规划部门获取,但这十分有限,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在本市修改有关招投标的政府规章以及制订招投标法规时应当载明建设工程各立项审批部门在同意立项并向项目立项报批单位批复的同时,抄告建设主管部门;此外,其他的有关工程建设的审批部门,如扩初审批部门等,在批准项目的同时同样抄告建设主管部门,以保障交易中心的正常运作和招投标的“三公”原则。
3. 设置不同竞争平台,随机抽定投标单位,杜绝陪标现象施工招标的直接目的,就是经过招标选择一个技术上、经济上最符合要求的施工承包企业来承建工程,以保障工程在质量、工期、效益上获得最佳利益。
由此,进入施工招标后的第一个环节――选择投标人的工作尤为重要。从国际上的经验及国内施工招标中存在问题分析,要做好投标人选择的工作,必须解决两方面的问题。其一,须设置一个平等竞争的层面。即参加竞争的企业在资质和能力上不能相差太远,只有这样才最能调动所有投标企业的积极性。
否则,如若一个技术简单项目或者小项目,大小企业均参加竞争,在资质高、能力强的企业眼里,这么简单的、小小的一个项目,对手又是那么弱小,一般来说是不会投入主要力量去认真对待的。相反,对于小企业来说,对手是如此强大的企业,思忖着靠真本事竞争是很难有胜算的,还不如集中精力“公关”为上了。这样,非但不能形成良好的竞争态势,反而还会成为产生腐败的因素之一。
基于此种原因,发达国家和地区,均按项目的大小、技术难度设置不同竞争平台,让不同资质等级、不同能力的施工承包商分层次平等地参加竞争。其二,须排除各种干扰,克服人为因素,既使参加投标的企业与业主之间在人际关系中回避亲朋好友、裙带关系,又使业主与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
求大神告诉我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风险分析的论文目录给我参考一下
我个人理论水平到了不了那么高,但在实际工作中确实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简单写几条,看能不能帮到你。施工招投标阶段风险:
1.设计单位:图纸自相矛盾,前后不一致;
2.招标代理不专业,清单错误(量和子目),导致审计时砍掉的金额较多;
3.施工单位:不专业,无法审核清单中的错误,在错误的子目报价;造价人员闭门造车,不勘察现场,单价和实际成本严重不符,高低起伏,在后期计量、变更中出现影响造价的失误。
项目成本控制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方法 浅谈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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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论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周期长、投资多、技术要求高、内部复杂、外部联系广泛的生产过程。在该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大量存在,并不断变化,由此产生的风险常常影响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因此对项目的风险进行管理变得尤为重要。二.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意义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对于项目组织具有必要的现实指导意义:第一,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能促进项目实施决策的科学化、合理化,有助于提高决策的质量。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利用科学的、系统的方法,管理和处置各种工程项目风险,有利于减少因项目组织决策失误所引起的风险,这对项目科学决策、正常经营是非常必要的。第二,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能促进项目组织经营效益的提高。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一种以最小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它将有关处置风险管理的各种费用合理地分摊到产品、过程之中,减少了费用支出;同时,工程项目管理的各种监督措施也要求各职能部门提高管理效率,减少风险损失,这也促进了项目组织经营效益的提高。第三,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能为项目组织提供安全的经营环境,确保项目组织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为处置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风险提供了各种措施,从而消除了项目组织的后顾之优,使其全身心地投入到各种项目活动中去,保证了项目组织目标的实现。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风险管理现在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规定量,竞争价”,投标人依据企业自身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各种市场风险因素自主进行报价。这样的工程造价能够反映企业的个别成本,“既选企业,又选价格”,真正达到了招标投标的目的。这种招标方式可以满足竞争的需要;为竞争参与者提供了一个平等的竞争平台,从而有利于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
(一)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实现量价分离的风险分担1.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确定量,承担“量”的风险由于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根据设计施工图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全面准确描述拟建项目特征,所列工程项目应完全真实反映工程内容,做到不缺项、漏项。招标人应保证清单工程实物量的准确性,招标人相应承担工程量清单“量”的风险。
2.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和现场施工环境,企业自身实力,确定单价和合价,承担“价”的风险投标人是以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投标人自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投标。投标方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对拟建项目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根据工程特点、现场施工环境,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技术先进可靠、工艺合理的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自身的施工能力和管理水平,参照市场各种要素的价格水平,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确定投标价,并按照经评审合理的低价中标,承担“价”的风险。(二)应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风险的措施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推行,是形成管理规范、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的需要。首先,实物工程量清单招标最显著的特点是把招投标双方都彻底推向市场,体现了风险的市场法则。
过去,工程最后决算时,可通过协商对材料单价按时价进行调整,缩小了招投标双方的风险系数。现在,一旦中标,单价就不能调整,风险自担。其次,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工程量清单报价体现了企业的综合实力,经营管理水平高,可以降低管理费用;自有的机械设备齐全,可减少报价中的机械租赁费用;对建材价格发展趋势预测准确,可以减少承包风险,增强竞争力。
这样,促进了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使无资金、无技术、无管理的小企业及包工头退出市场,从而实现优胜劣汰。其三,促使建筑企业勤练内功。为了增加企业中标机会,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企业要完成以下几件事:
1.尽快制定企业定额企业定额又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企业定额的建立有利于建筑企业提高报价水平和企业的管理水平。因此,建筑企业应尽快制定和建立符合自身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成本水平的企业定额。
2.重视投标策略研究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后,建筑企业的投标策略需要作出相应调整,不能再像以往那样盲目投标、盲目降价。建筑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经营目标采取不同的策略,使企业以合理最低报价中标的同时,确保企业得到一定的利润回报。认真解读标书,了解建设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其建设资金的筹备情况和来源。
对建设项目的风险做到心中有数。对初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查看其中有无明显的漏项或是工程量计算错误等。既保证不受损失又要为获得最大利润打下基础。
3.重视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建筑企业必须依靠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来带动工程质量和企业效益的提高,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使企业不断发展和壮大。尤其要紧紧围绕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高质量,大力创新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提高劳动生产率,形成企业的核心技术,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重视企业内部管理目前,一些建筑企业还没有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依然停留在通过扩张施工规模来提高规模效益的粗放式管理阶段,存在成本管理失控、生产效率不高、抗风险能力差等诸多问题。建筑产品计价模式的变更,必然引起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变化,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行,客观上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做到:切实以项目管理为核心,建立以项目管理为中心的施工管理体制;加强成本管理,严把材料采购关和使用关。
如何进行工程项目造价目标的风险分析
一.招投标阶段施工企业造价管理风险分析
1.经济风险经济风险是指如果建设项目风险事件一旦发生,项目风险的直接或间接后果将造成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提高。引起经济风险的因素一般有以下四个方面:
(1)项目所需资源的单价上涨。
(2)工程设计的不完整、不详细、不清楚,给施工和投标报价带来的风险。(3)工程承包范围是否清楚,承包内容是否明白无误。不要因为工程承包范围不清楚造成互相扯皮,增加项目的风险。
(4)施工单位在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适合的施工方案,并根据该方案定出准确的报价,如果到施工时才发现原先制定的施工方案不合理要重新制定,则很有可能造起造价的提高风险。
2.工程量风险(1)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的风险工程量清单规定招标单位给出工程量清单,对其偏差负责,在结算时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中,招标单位为了规避工程量计算错误的风险,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多少范围内比如正负百分之三,不得调整;或者规定有投标单位复核工程量,负责校正,如果在投标阶段不提出,则视为没有偏差,结算时也不调整。这样招标人就把工程量编制的责任和风险又全部推给了投标人。
如果施工企业不能摆脱清单责任,业主就可以随时以投标人报价里包含的所有工程风险为由来打压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将不得不额外承担不应由自己来担的工程量风险。
(2)工程量清单缺项的风险虽然在计价规范中规定:“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企业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但承包企业提出的漏项项目往往在投标时就应在投标书中有所体现才易为业主接受和有利于与业主在价格上协商。如果承包企业在审核工程量清单时,没有及时发现漏项或发现漏项却没有向业主提出异议,施工过程中想通过索赔来获得相应的工程款是很困难的,如果想得到一个有利的价格则更难。
(3)合同风险业主聘请有经验的法律专家和工程咨询顾问起草合同,使合同质量很高,其中隐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风险责任条款和业主的反索赔条款。再加上承包商很难权力对等参与合同谈判,往往受制于业主,这样就很容易被业主牵着鼻子走,自然就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风险性,承包商十分轻信业主在合同以外的妥协和承诺,轻率的签定了既没有法律约束力,又无法兑现的“君子协定”,承包商对签定合同的前期准备工作明显不足,对业主的资信和合同的公正性缺乏严格的分析,承包商对合同缺乏识别力,为合同条款不全,不完备,不具体,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条款时,没有辐射能去修改完善它,不自觉地接受了合同中大量隐含风险,最终在合同施工导致了承包商的损失。因承包撒欢能够对合同审查不严引起的合同漏洞,缺陷造成了不应有的合同风险,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二.防范措施
1.施工企业应有及时正确获得材料的价格,价格的变动趋势及供货渠道的能力。
2.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合理制定施工方案,以避免施工方案更改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施工企业应尽快根据企业本身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制定施工企业定额。这样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就可以确定成本价,明确中标后是否获利多少,这样就可以避免为中标而盲目压低投标价,最后才发现工程亏本的现象。
4.采用风险分析法制定工程造价预算。风险分析是一个将工程项目的不确定的事项全列出来,并把这些项目的金额量化的风险估算方法,估算出来的风险金额会加进投标报价中,工程项目常见的风险包括业主更改其对工程的量或质的要求,市场价格的变动,宏观经济状况及投标气氛,工程设计更改等。
5.合同是施工企业一切风险的源头,如果合同先就处于非常不合理的地位,势必造成工程项目实施中的被动,因此承包商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就应该严格的审查把关。
6.策略投标报价许多承包商采用一些报价策略以降低,避免或转移风险,例如:
(1)开口升级报价:将工程中一些风险大,花钱多的分项工程或工作抛开,仅在报价单中注明,由双方再度商讨决定,这样大大降低了总报价,以最低价吸引业主,取得与业主商讨的机会,而在议价谈判和合同谈判中逐渐提高报价。
(2)多方案报价:在报价单中注明,如果业主修改某些苛刻的,对承包商不利的,风险大的条款,则可以降低报价。按不同的情况,分别提出多个报价供业主选择,这在合同谈判标后谈判中用的更多。
(3)在报价单中,建议将一些花费大,风险大的分项工程按成本加酬金的方式结算。
7.风险转移如果业主通过招投标的固定总价合同的方式将建设项目的大部分风险转嫁给承包商,那么承包商就可以通过固定总价等合同方式将一部分风险转嫁给分包商,而承包商和分包商就可以通过买保险的方式将一部风险转嫁给保险商,同时保险费也算在整个建设项目的造价之中。
记得给点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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