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时间:2023-11-28 21:53:15 栏目:教育资讯工程造价在公路管理中有着控制资金,充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工程造价在一项工程中,是最先也是最重要的环节。它的运作在每一个工程实施环节中都担当着引领为先的角色,为后续财务部门、物资部门、工程部门的工作起着铺垫道路的作用。如果说资金流转是工程运转的血液,造价工作即是工程工作的脊梁。我国现行公路工程项目中,造价管理方面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与学习。
一、工程造价的含义
工程造价指的就是一切建设工程的建造价格。工程造价包含以下两种含义:
1、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的第一种含义是进行某项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一次性包括工程项目有计划的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形成相应无形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等。投资者对一个项目选定之后,要进行一系列的投资管理程序,包括项目评估决策、工程招标、竣工验收等。这些投资程序中支付的全部费用形成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构成了工程造价。从这个角度来看,工程造价也可以被定义成是工程的投资费用,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就是该项目的工程造价。
2、工程价格
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角度来定义,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是指工程价格。包括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设工程总价格。通过招投标、承发包或其他交易形式,经过多次的评估,形成的市场价格。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被定义为工程承发包价格。
二、公路工程造价控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工程造价从以前的政府确定和管理,转为现在的由政府部门宏观控制,投资单位与建设单位具体负责。整个过程中,中介机构提供的咨询服务,是投资单位与建设单位赖以发挥管理职能的基础。工程造价若能为工程造价管理的各环节提供有效咨询,实现了社会资源的有效运用。工程招标制度建立,项目融资等新业务的出现,需要同时具备了解经济法、工程造价管理、工程计量与计价技术的人才。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制度也逐步完善,使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到建设项目造价管理中成为可能。
三、公路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1、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
第一,公路工程在投资决策阶段,需要收集材料采购地点、材料设备价格资料、地质情况、水电状况等基础资料;第二,要结合发展前景、技术现状、市场需求等信息来合理、科学地确定公路工程的施工标准及建设规模;要对公路工程的施工技术进行充分衡量,特别是要衡量公路工程是否符合市场需求、是否符合经济性要求;第三,对投资预算进行精确计算,确保投资预算的合理性、科学性、全面性。在事前调查过程中,要坚持深入实际现场、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市场浮动因素,并综合考量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如验收、施工、设计等),努力将投资预算控制在相应的范围内。
2、设计阶段造价控制
设计阶段造价控制对整个工程造价有着重要的影响,这是在公路工程的投资决策完成以后的一个重要过程。这个阶段只需要花费整个造价的10%,为了确保公路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必须加大对公路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首先就是要提高科学化管理,通过监理制度来实现,以及通过监督来实现设计的合理化。提高建筑企业的科学化管理水平,调整好产业结构,提高公路建设的效益;另外进行多种方案的比较选用,选出最佳的设计方案,以保证公路工程资金使用率的合理化;在公路工程施工之前,要加强在对公路工程设计图纸的审核,这就需要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图纸的技术的实用性,工程造价的经济性以及施工的便捷性进行全面的审核,对图纸设计中有所欠缺的地方进行纠正,降低工程变更对公路施工的负面影响。
3、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首先,合理选择工程投标制度与方案并不断加以完善,本着公正、公平、透明、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参与投标企业的审核,选择最优的企业和方案。合理设置招标文件,充分掌握和分析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因素并对其工程费用的结算与支付等方式进行明确的规定,使工程招标处于“阳光”之下,以实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其次,严格审核参与投标企业提供的设计方案与价格并对招标的公路工程项目,要实行合理低价与有序竞争,不能将价格的高低作为评标的唯一条件,应综合考虑各投标人完成该项目任务的技术、经济、管理等综合能力。规范公路市场工程造价,要规定以政府指导价下的合理低价为中标价以保障中标价的合理性。
4、施工决策阶段的成本控制
公路施工阶段是指完成设计后并经过检查符合相关规范后进行实体建设的过程。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成本控制措施:①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制定出缜密合理的施工合同条款,保证施工企业保质保时的完成工程施工。施工企业的选择与施工合同的签订,对公路工程的造价成本的合理控制有着重大影响,因此合适的工程计价方式也非常重要。编制招投标文件之前,需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②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受到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出现工程变更在所难免,随着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工程造价也随着发生变动。针对工程中的变更,在计量过程中,必须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计量工作。
5、竣工结算阶段实施造价控制
在公路项目竣工结算阶段实施造价控制工作对项目成本有着重要的作用。造价从业者需要同项目决策阶段的经济评估工作相结合开展。项目竣工结算是建设流程的最终环节,同时也是全面考核、检验合同执行情况、检测项目施工质量及投资收益的关键环节。项目工程通过验收,交付应用,就意味着将投入的建设成本转变成应用价值,竣工结算工作也就是对前期项目投资成果进行评估与总结。因为项目造价控制工作由施工设计阶段就开始介入,则竣工结算工作相对较简单。
6、培养高素质的造价工程师队伍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项实践性、经济性、技术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多个学科的知识和成果。工程造价工程师除了要具备本专业知识外,还要掌握计算机应用、经济法规法律、施工技术、设计技术、项目管理等知识,融经济知识与技术于一体,这就离不开高素质造价工程师队伍的培养。同时,要始终要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价值实现为目标,积极调整人才发展战略,从人才库的建立,到人才的合理调配,不断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青年造价工程师通过自学考取有关证书,并对在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造价工程师给予表彰,激发广大造价工程师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弘扬爱岗敬业精神,为公路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综上所述,公路造价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综合性的工作,因此,要充分认识到造价管理的重要意义,创新思路,转变造价管理理念,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造价人员素质,完善造价监督体系,切实强化项目变更管理,狠抓全程造价管理,提高造价管理水平,从而使公路工程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公路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路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造价依据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制定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补充性造价依据。前款所称造价依据,是指用于编制各阶段造价文件所依据的办法、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标准。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对通用性强、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编制统一的公路工程定额。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定额中缺项的,或者地域性强且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可以编制补充性定额规定。第七条 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中未涵盖但公路工程需要的造价依据,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组织开展成本分析。第八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造价依据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促进造价依据与公路技术进步相适应。
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第九条 编制造价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公路工程造价依据,满足造价文件编制需要。第三章 造价确定和控制第十条 公路工程造价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根据项目的建设方案、工程规模、质量和安全等建设目标,结合建设条件等因素,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承担公路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责任,在设计、施工等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负责组织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变更费用、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
(二)对造价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建立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台账,实现设计概算控制目标;
(三)负责公路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
(四)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第十二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综合分析项目建设条件,结合项目使用功能,注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选,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运营养护需要,科学确定设计方案,合理计算工程造价。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对其编制的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做好前后阶段的造价对比,重点加强对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超设计概算等的预控。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结算等造价文件。
第十四条 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鼓励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职业素质。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人员应当对其编制的造价文件的质量和真实性负责。第十五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立项阶段,投资估算应当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等规定编制。
第十六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应当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等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的静态投资部分不得超过经审批或者核准的投资估算的静态投资部分的110%。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第十七条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工程计量计价事项。
设有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应当根据造价依据并结合市场因素进行编制,并不得超出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对应部分。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与设计概算或者施工图预算的对比分析,合理控制建设项目造价。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根据市场及企业经营状况编制,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浅析公路工程造价编制存在的问题(2)
浅析公路工程造价编制存在的问题 ②稳定土基层、底基层压实厚度超过定额规定一层厚度需分层铺筑时,对人工、拖拉机、平地机、压路机消耗量的调整问题。目前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是定额对需分层铺筑的厚度界限没有规定,所以有的项目编制时对16~20厘米、30~40厘米分别按两层、三层铺筑进行了调整,这样做与路面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单层施工最小厚度15厘米、适宜厚度16~20厘米不符。
一些项目没有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拌和设备的设置由造价人员在编制中考虑,由于造价人员对项目的地形、路面标段的划分、施工工期等情况没有进行认真分析,采用的拌和设备的生产能力、设置数量与项目实际情况相差较大,使路面工程费用计算不准确。 ④路面基层、底基层配合比的调整问题。部分项目没有根据设计对配合比进行调整,或调整有误。如我省部分项目路面的基层采用1.5:3.5:1、5:80水泥、石灰、粉煤灰综合稳定碎石,部分编制人员在套用二灰碎石定额进行费用计算时,直接将水泥用量添加到定额中而没有对石灰材料用量进行折减,这样做无形中增大了费用,使基层费用计算有误。
⑶桥涵工程 ①涵洞台背填筑半刚性材料的费用计算问题。设计对涵洞台背进行处理,填筑石灰土等半钢性材料,概预算编制时对这部分工程直接套用石灰土等定额进行了全部费用计算,不合理。由于涵洞位置的填方数量在路基土石方中一般没有扣除,所以该项费用另计势必会使部分工程费用如土方的材料费、施工费重复计算。
②非标准桩径的钻孔灌注桩成孔定额的调整问题。概预算定额对钻孔灌注桩成孔定额的子目划分较粗,只有一些标准桩径,如1.0米、1.2米、1.5米、2.0米等,而现实中往往非标准桩径设计很普遍。为了进一步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本省的概预算在编制钻孔费用时,大多对定额按一定的比例系数进行了折减,有的按桩径比进行调整,有的按桩径截面积比进行调整,做法不一,使工程费用差异较大。
③由于对特殊桥型的现场施工情况缺乏了解,导致施工中一些必需的大型配套设施费用漏计。如部分造价人员在编制连续刚构、T型刚构桥梁的预算时往往漏计0号块的托架、墩顶拐角门架、合拢段的吊架及现浇边跨尾段吊架或支架、20米以上空心墩施工必须的提升架、施工用的临时电梯等。 ⑷隧道工程 ①Ⅱ类围岩的开挖、衬砌套用定额问题。
设计往往将划分为Ⅱ类的岩石按软石提供数量,造价编制时没有根据定额的规定套用土质类定额,使费用多计。 ②隧道增长系数的计算和使用问题。根据定额的规定,当隧道的长度超过1000米,即施工工作面距洞口超过500米时,每增长500米(不足500米时以500米计),洞内工程项目的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数量按相应定额增加5%。但交通部往往在初步设计概算审查时提出意见只对洞身开挖定额进行增长系数调整,与定额规定不符。
另外部分项目隧道的增长系数按加权平均计算也不符合定额的规定。 ③概算洞内管沟费用的编制问题。由于隧道概算现浇砼衬砌定额中已包括拱顶、边墙衬砌,混凝土或浆砌片石回填,洞内管(水)沟及盖板等工程内容,部分造价人员在编制时又另套定额计算了洞内中心管沟砼、水泥砂浆抹面等费用,使该部分费用重复计算。 ④特长隧道竖井通风土建费用编制问题。
由于公路概预算定额中缺乏相应内容,所以造价人员在编制该部分工程费用时有的采取询价的方式,将得到的工程单价直接利用;有的直接套用公路定额进行费用计算;有的对煤炭相应定额进行调整后编制补充定额进行费用计算,做法不一。由于国内高速公路修建完成的竖井、斜井很少,所以按照以上各种方法计算究竟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实际不得而知。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⑤与交通工程费用计算的衔接问题。
根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照明、通风设施的安装属隧道土建设计内容,但往往设计单位在任务划分时将该部分工程设计划分到交通工程中,所以有的项目就出现了在隧道工程和交通工程中重复计算或同时漏计的现象。 ⑸其他工程与沿线设施、房建工程 ①连接线、辅道、支线的费用计算问题。近年来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连接线、辅道、支线及地方搭车工程而且里程越来越长,使施工图设计规模扩大,费用大幅度增加,给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带来了不利影响。
其次在对这部分工程的费用编制时,由于这类工程一般采用二级以下技术标准,按陕西省补充编制办法规定应按
二.三类工程单独编制工程费用,再汇入建安费中。但造价人员为了计算方便往往直接采用高速公路标准编制,使费用多计。 ②交通工程、房建工程的汇总问题。
交通工程、房建工程单独按相关部委定额及编制办法编制建安费,在汇入主体工程建安费时有些项目没有按交通部“交通工程编制规定”对汇入的费用进行折减,有些项目折减系数有误。采用其他部委定额编制的专业工程建安费在汇入公路主体工程建安费时应按保持原造价水平不变的原则进行系数折减,但是交通部规定的折减公式中没有考虑对施工技术装备费的折减因素,使得汇入的费用多计了施工技术装备费。 2.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编制问题 ⑴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计算不准确。该项费用计算不准确主要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征地拆迁数量设计不准确,或实施期间变更太多造成数量大幅度增加,使该项费用难于控制;
二是土地的类别划分、拆迁建筑物的种类划分不准确,与建设实际出入较大,使费用计算不合理;
三是由于目前受国家三农保护政策的影响,一些地区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难于确定,使该项费用计算的不确定因素太多,给合理编制费用带来了较大困难。
⑵研究实验费、勘察设计费计算不合理。如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这两项费用没有根据合同或协议计算,使列入的费用远远超过了初步设计概算批复费用。 3 对策与措施 3.1针对设计文件中经常出现的问题,首先造价编制人员在着手工作前应加强对设计图表的核对工作,认真分析容易出现问题的工程数量,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员沟通,查明原因,修正错误,以减少由于设计出现错误而造价编制跟着错的现象;其次在工程造价编制完成后,应加强对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研究工作,对同类工程横向比较,或与其他项目同类工程比较,对指标出现异常的项目重新逐项分析、核对工程量,以查明原因,纠正错误;
三是造价人员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应逐步建立不断积累和总结不同条件下各种工程项目技术经济指标的好习惯,以备日后分析技术经济指标时需要。
公路工程投标时造价应注意哪些内容
公路工程投标时造价应注意如下内容:
1.公路工程投标报价不能低于工程成本。理由如下: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6.1.3条的规定。
理由如下: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6.2.1条的规定。3.公路工程投标时,要考虑应该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对于招标文中没有明确的,要提请甲方明确。对于甲方不能明确的,在投标书中载明本投标文件不包含的工作内容。这是降低风险的方法。
理由:理由如下: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6.2.2条的规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公路工程投标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应予以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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