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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控制

时间:2023-11-28 20:57:39 栏目:教育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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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由于受多种不确定性事件的影响而存在的各种潜在风险,准确识别和正确评估这些风险影响的大小,提前做好防范风险预案,对顺利完成项目施工任务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就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探讨并对其分类、识别和分析控制提出建议,对提高工程施工阶段风险评估研究有一定的理论借鉴意义。

一、施工风险的分类

承包商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控制

施工中所遇到的风险因素具有各自的特征,在风险识别中应该充分利用这些特征,使得风险因素的识别更客观、更准确。通常可根据其特征将风险因素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类别。常见的施工风险分类有:

1、设计技术风险。

设计方案是否确定应作为是否开展招标工作的先决条件。 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实施的龙头, û有一个完善的设计,无从谈及招标及合同。 设计变更是造成工程索赔的重要原因, 因此在工程招标之前应尽量完善设计工作, 只有避免在设计方案不确定时招标, 才能避免由此带来的风险。

2、施工技术风险。

在设计方案确定的情况下应研究施工方案, 任何施工方案都不能保证û有变更和索赔。 ÿ一个施工方案,无论它是传统的还是新创的,都有自身的优点和局限。 业主必须对施工方案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考虑和评估。当采用新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时, 工程变更与索赔的风险会大大增加, 所以必须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使用最佳的施工方案。

3、自然及环境风险。

洪水 、地震、火灾、台风、雷电等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风险, 水文气象条件、复杂的工程地质条件、恶劣的气候、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等都是潜在的风险因素。 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对不可抗力的级别加以界定,要求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自然及环境对工程的影响。 对不可抗力如何界定是关系到工程实施过程中风险分担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主要包括超过合同规定等级的地震、风暴、雨、雪及海啸和特殊的δ预测到的地质条件。 按照一般合同条件, 这类风险应由合同主体共同承担,承包商一般只能得到工期延误的补偿。

4、政治 、社会风险。

政治、社会风险表现方面很多,项目管理人员除了要求具备丰富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知识,还需具备政治头脑。例如,国内某工程招标工作已完成,但此时政府投资方却发现整体投资规模过大,要求重新调整工程规模,工程开标半年以后仍δ定标,投标书早已超出了投标有效期;另一引水项目,招投标工作业已完成,但由于连续干旱,水源匮乏,政府不得已迫使该项目流产。按《招标投标法》规定,出现上述情况时招标人要给予投标人经济补偿,因此招标人应为此付出代价。以上两个举例在工程实施中不在多数,但以上两个案例却是事实,这不得不提醒招标人在招标时应慎重。

5、合同风险。

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项目的管理者必须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在起草合同文件时学会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ÿ一个条款, 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 否则,风险将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

二、施工风险的分析

风险分析与评价与风险识别紧密相关,是指在定性识别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和评价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影响的范Χ、可能造成损失的大小以及多种风险因素对项目目标的总体影响等,达到更清楚地辨识主要风险因素,有利于项目管理者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从而减少风险对项目目标的不利影响。这一过程是将风险的不确定性进行量化,评价其潜在的影响。其可分为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1、施工风险的定性分析。风险定性分析是评估已识别风险影响和可能性的过程,根据风险影响的大小和其发生的可能性(概率)对风险因素进行排序。定性分析的主要依据有风险管理计划、已识别的风险、概率范Χ与后果、假定的条件、数据来源的可靠程度等。定性分析的方法有随机决策树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在进行分析时尤其要注意那些对施工控制影响较大的风险因素,对这些因素要进行再次细化分析和管理控制。

2、施工风险的定量分析。风险定量分析一般是和风险定性分析同时进行的,在定量析中要善于采集相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按照乐观、悲观和最可能分类列表。通过定量分析可以明确施工成本、质量和时间目标的概率。

三、施工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就是采取一定的技术管理方法避免风险事件的发生或在风险事件发生后减小损失。采取这些措施时不可避免地要产生一定的费用,但与承担风险比较,这些费用要远远少于风险事件发生后造成的损失。当前,建设施工中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成本急剧增加,其原因主要在于施工单λä目赶进度、降成本,û有注意规避风险。风险控制的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减小损失,在施工中一般采取事前预防和事后控制。事前预防是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事后控制则是在风险事件发生时,尽可能防止事态扩大和情况恶化,并就产生损失的大小和原因进行分析、确认,属于业主的责任要提出索赔,例如业主延期付款造成的损失、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等均可提出索赔。[2]

(一)、施工风险控制的具体方式主要有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自留。

1、风险回避。

通过回避风险因素回避可能产生的潜在损失和不确定性。这是风险处理的一种常用方法。其具有以下特点:

(1)回避也许是不可能的。风险定义越广,回避就越不可能。

(2)回避失去了从中获益的的可能性。

(3)回避是一种风险,有可能产生新的风险。风险回避对策经常作为一种规定出现,如禁止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建筑材料等。因此,风险管理者为了实施风险回避对策,在确定产生风险的所有活动后,有可能制定一些禁止性的规章制度。

2、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方法是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或通过降低所发生损失的严重性来处理风险。同样,损失控制是以处理风险本身为对象而不是设立 某种基金来对付。根据不同的目的,损失控制可分为:

(1)损失预防手段,如安全计划等;

(2)损失减少手段,包括损失最小化方案(如灾难计划等)、损失挽救方案(如应急计划等)。

损失预防手段是减少或消除损失发生的可能,损失减少手段是试图降低损失的潜在严重性。损失方案可以将损失预防手段和损失减少手段组合起来应用。损失的发生是由多种风险因素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作用而导致的。在众多风险因素中,技术风险、人员风险、设备风险,材料风险和环境风险是引起损失发生的五个基本因素。预防损失的发生和降低损失发生的严重性,就是对这五个因素进行全面控制,而且以人为因素最为重要。因此,损失控制的第一步就是对项目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查,包括施工计划、相关的工程技术规格和工程现场内外的布置,以及项目的特点等,以识别潜在的损失发生点,并提出预防或减少损失的措施,从而制订一系列指导性计划,来指导人们如何避免损失的发生、损失发生后如何控制损失程度并及时恢复施工。安全计划、灾难计划、应急计划是风险控制计划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安全计划的目的在于有针对性的预防损失的发生;灾难计划则为人们提供处理各种紧急事故的程序;而应急计划的目的是在事故发生后,以最小的计划使施工恢复正常。[3]

3、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则是将可能出现的一些施工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风险转移并不能减小风险的Σ害程度,只是承担风险的主体不同而已。例如,对一些施工技术工艺复杂、专业性强、自身不能胜任的施工任务,可以采取转包或分包的方式将风险转移出去;在施工中的不可预见费用及事件,则可以在签定施工合同时明确由发包方来承担。风险转移的主要方式是保险,通过缴纳保险费,将施工中的大部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从而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即其主要有合同转移和工程保险两种形式。

(1)、合同转移。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施工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学会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的ÿ一个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明确自己和发包方之间的风险承担责任。否则,风险将给项目带来巨大的损失。合同是合同主体各方应承担风险的一种界定,风险分配通常在合同与招标文件中定义。例如在FIDIC合同条件中,明确规定了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风险分配。如果业主的合条件与FIDIC合同条件不同,应进行逐条的对比研究,分析业主为什ô要修改这一条,是否隐含着风险。通过对施工合同的全面把握来减少自己承担的风险,避免风险损失。

(2)工程保险。通过保险,投保人将自己本应承担的归咎责任和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公司,从而使自己免受风险损失。与其他风险处理手段相比,工程保险更优越,在目前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此种方法相对简单,在此不再赘述。

4、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就是由自己承担风险所造成的后果。这种手段有时是无意识的,即当初并不曾预测的,不曾有意识地采取种种有效措施,以致最后只好由自己承受;但有时也可以是主动的,即承包商有意识、有计划地将若干风险主动留给自己。在施工中,对于那些可能造成的损失较小、重复性较高、通过加强管理能够规避的风险是适合于自留的。例如,在混凝土浇注中的混凝土搅拌质量风险、分项部工程工期风险、分层交叉作业时工作面能否顺利交接的风险等。在这种情况下,风险承受人通常已做好了处理风险的准备。

决定风险自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自留费用低于保险公司所收取的费用;

(2)企业的期望损失低于保险人的估计;

(3)企业有较多的风险单λ,且企业有能力准确地预测其损失;

(4)企业的最大潜在损失或最大期望损失较小;

(5)短期内企业有承受最大潜在损失或最大期望损失的经济能力;

(6)风险管理目标可以承受年度损失的重大差异;

(7)费用和损失支付分布于很长的时间里,因而导致很大的机会成本;

(8)投资机会很好;

(二)施工风险控制体制

以上介绍了承包商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方式,但这些方式的有效实施是建立在完备的施工控制体制之上的。承包商在进行传统的风险控制时, 一般按照施工过程的延续, 把控制过程分成若干阶段, 分析各阶段潜在的风险因素, 从而制定出相应的对策。这种手段多是以静态的眼光来看待风险和分析风险, 各个阶段之间的风险管理工作缺乏必要和有机的联系, û有把各阶段的工作、工序和风险因素统一起来进行综合考虑。是简单的针对性强却缺乏弹性的简单的解决方法。这种办法对常见的变动因素有一定的控制作用, 但对于施工中出现的异常变化, 应变效果就显得不那ô迅速和有效了。非动态管理形成的后果,实际上是一个组织和管理程序的问题, 这就涉及到风险管理体制和风险控制策略问题。 利用阶段管理和系统规划,在施工的各个时期进行监督控制和决策。[4]

实际上,施工中的风险大多是由异常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因素产生。因此,利用传统方法往往使许多风险得不到有效的控制。这主要是由于承包商缺乏有效的风险管理体制造成的。施工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动态风险管理体制,有效的承包商风险管理体制, 要求企业建立风险管理部门,利用阶段管理和系统规划,对施工的各个时期进行监督控制和决策。换句话说,就是将单一的决策问题多阶段化来回避风险和提高决策效率,即整个过程可以按时间、空间或人为地划分为若干相互联系的阶段,ÿ个阶段都需要做出决策,使整个过程的活动效果最好。

承包商是如何进行项目风险控制?

简述EPC工程管理模式下,承包商的全过程工程保险管理任务-工保网EPC工程总承包,是近年来国家在建设工程领域大力推进的工程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承包商受业主委托,对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自身拥有着较大的自主性与管理权限,有利于不同建设环节的深度融合,从而实现高效利用各类建设资源,缩短建设工期,控制降低建设成本的管理目标。

1.前期保险设计就项目风险管理而言,包括投保工程保险在内的各项风险分散、转移方案早在项目决策阶段就已经开始,依据业主对项目风险保障的相应需求,初步呈现于项目招标文件中。这也是EPC工程总承包商正式开展EPC项目全过程工程保险管理的开始,具体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确定必须投保的工程险种、投保人、联合受益人、涉及承包商利益的相应保险条款内容设计。工程险种投保从项目建设自身的风险保障需求来看,必须投保的工程险种主要可分为:财产保障险种、质量保障险种、安全生产保障险种与责任赔偿险种。业主与承包商依据各自不同风险保障需求,以及国家(地区)相关政策要求,共同确定项目需要投保的具体工程险种。

1财产保障险种主要涉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各类机械用具保险,这三类保险基本可以覆盖施工过程中可能对业主与EPC总承包商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风险保障需求。尤其建筑工程一切险与安装工程一切险,在国内建设工程领域的市场认知度与应用实施都较为成熟,几乎是各大项目工程的必投险种。2质量保障险种,目前主要是指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近年来国家为应对工程建设领域因工艺、材料、技术等原因引发相应潜在缺陷质量风险的工程质量险种,保险期限最长可达10年,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建筑主体结构、防水与保温工程,能够有效解决建筑物在缺陷责任期后的相关质量责任问题。

在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试点地区,该险种投保具有强制性特点。3安全生产保障险种,主要涉及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三种。其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近年来国家在政策上大力推进的,集合建工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两大险种优势特点,并加以优化创新的全新安全生产险种。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仅有着全面的风险保障效果,还能发挥有效的事故预防功能,对于EPC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有着重要价值意义。此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政策试点地区还具有强制性投保特点。4责任赔偿险种,这里的责任赔偿险种主要是指第三者责任赔偿保险,目前主要以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各类机械用具保险等的附加险形式出现,能够有效应对各类意外事故对于第三者人身、财产造成的损伤损害。

除了上述四类工程险种,EPC工程总承包商在前期保险设计时,还应充分考虑合理利用工程保险优化项目管理,如通过购买工程保证保险,代替缴纳相应的工程保证金,从而减少企业资金被占用情况。投保人与联合受益人首先,在招投标阶段,EPC工程总承包商不仅应与业主协商投保哪些工程险种,还应明确各类险种的投保人,这直接涉及到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其次,在受益人设置上,一般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受益人都同时包括业主方与承包商,二者依据责任分担分配保险理赔款。因此,如果EPC项目由业主负责统一办理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受益人却只规定为业主一方,显然是不合理的。

EPC项目承包商应重视具体的保险内容管理。再如免赔额的设置,如合同文件中约定由业主方负责相应工程险种的投保,但其设置的保险免赔额较高,而这部分免赔额对应的损失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那么承包商即可向业主提出保险条款调整要求,通过降低免赔额,减少自身在相应事故中承受的风险损失。

2.后期保险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风险管理手段,工程保险在投保后的相应管理工作,直接影响着投保人最初风险保障目标能否实现,即业主方或EPC工程总承包商能否顺利获得保险理赔,或相应事故预防技术能否有效发挥作用。这里主要涉及两方面的保险管理内容,即重视保后索赔管理与配合风险管理服务。

重视保后索赔管理工程保险索赔管理,对于各类工程险种能否发挥、或能够发挥多少实际理赔功能有着重要影响。由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长期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保险公司为防范道德风险发生,降低自身损失,其理赔处理过程与要求往往十分严格。如是否及时报险、是否报警、是否采取相应事故减损、是否提供各类理赔材料等,都直接影响着保险公司是否理赔,或最终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在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免赔额等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与运用上,承包商天然处于弱势地位。

一些应由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往往被“除外责任”、“免赔额”等理由解除。这客观上要求EPC总承包商重视工程保险的保后管理工作,通过委派专项人员或部门进行保后理赔管理,真正实现各类工程险种的保险保障作用。保后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即风险事故前的保险条款研究与风险事故后的索赔处理。

配合风险管理服务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是指保险机构依据保险合同约定,通过自身风险管理或第三方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力量,为投保项目工程提供的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管理服务。其涉及的工程险种主要包括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服务)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由于目前这两大险种的风险管理服务主要通过第三方专业风险管理机构实现,而后者的工作内容往往涉及相应工程建设活动主体的工作规范、标准与质量安全责任,因此,在相应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服务的实施过程中,经常会遭遇来自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工作不配合或其他阻力,严重影响着具体风险管理服务的实施质量。

承包商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控制

EPC工程总承包商在投保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尤其重视相应的保险风险管理服务,配合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完成相应检测、检查,通过其风险建议解决相应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风险问题。

建设工程风险及控制方法

建设工程风险的财务安排:风险自留、合同转嫁、保险转移-工保网按照风险承担方式,财务型风险管理可以分为自留风险(对风险的自我承担)和转移风险(将损失转嫁由他人承担)两类,其中转移风险还可进一步分为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风险、财务型保险转移风险两种:前者通过经济合同转移风险,后者通过保险合同转移风险。因此在工程建设中,除采取避免、预防、抑制三大控制技术进行风险管理外,参建各方也需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对建设工程风险作出自留、非保险转移、保险转移等财务安排,并通过组合达到既加大对工程项目的保障力度,又降低财务支出的目的。

可以看到,风险自留是从企业内部财务的角度应对风险,既不改变建设工程风险的发生概率,又不改变风险潜在损失的严重性。风险自留可分为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和计划性风险自留两类。对于工程建设而言,风险管理人员几乎不能识别出所有的建设工程风险,因此非计划性风险自留有时无可厚非。但准确地说,非计划性风险自留不能称之为一种风险管理的措施。

计划性风险自留则是风险管理人员在经过正确的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价后,综合考虑费用、期望损失、机会成本、服务质量等因素作出的风险管理决策,如可选择风险量较小的风险事件作为风险自留的对象。但计划性风险自留绝不应单独使用,而应与其他风险管理策略结合使用:只有在重大和较大的建设工程风险已通过一定的途径转移后,方可有计划地实行风险自留。

2.非保险转移风险转移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中非常重要而且广泛应用的一项对策,可分为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两种形式。

其中,非保险转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常用的一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转移方式。非保险转移又称合同转移,即通过合同将风险转移给非保险人的对方当事人,包括合同签订、合同担保、合同索赔三种主要形式。具体而言,建筑全生命周期各类合同签订的过程,也是建设工程风险的转移过程:随着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制造商、运输商、服务商间的合同签订,建设工程风险被一步步转移出去;与此同时,风险转移方会通过合同担保转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风险,被转移方也会通过合同索赔转移合同义务之外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签订、合同担保与合同索赔无法转移社会环境、不利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等带来的风险。因此,风险管理人员需要通过保险安排,将建设工程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而结合工程保险的免赔额(免赔额也叫自负额,工程险中免赔额多以数字形式表示,较少采用免赔率形式)设置,风险管理人员在制定风险转移策略时还应尽量将免赔额以工程合同方式转嫁,即在合同中直接将出险时需承担的绝对免赔额界定由承包商承担。

3.保险转移保险转移建设工程风险,是指工程参建单位通过与保险公司订立工程保险合同,将建设工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约定责任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进行转移,根据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对损失进行赔偿的财务安排。工程保险针对建设工程在建造和使用的全寿命周期中可能出险的物质损失和人身伤亡而设立,是涉及财产险、人身险、责任险、保证险等的综合性险种。对于风险管理人员而言,应在选择保险安排的过程中同时寻求最小的免赔额、最低的保险费率、最佳的险种搭配、最全面的保障范围,从而以最小的保费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从险种看,除工伤保险这一法定险种外,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已经成为不少地区的强制保险,建工意外险、工程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自愿投保险种则需结合实际需求进行搭配。

风险管理人员需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量身定做”,以适合不同的建设工程风险。从保费看,一方面应处理好免赔额和费率之间的关系:设置免赔额并相应降低保险费率,已越来越频繁地应用于工程保险实务。在保前风险审查的基础上,保险公司通常会给出多个免赔额供投保人选择,投保人可在其中确定一个绝对免赔额,并享受相应的费率优惠。另一方面应处理好费率和再保险费率的关系,保险公司在保障一定风险的前提下,要尽量降低再保险费率,合理地在再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分配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一些保险金额巨大、责任范围广、损失机率高的工程保险种类,保险公司还会委托风险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潜在的安全和质量等事故损失风险因素实施辨别、评估、控制、处理,从项目初步设计直到竣工后投入使用都共同参与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由于建设周期长、资金数额大、工序工艺多,工程项目往往着存在复杂的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技术风险、自然风险、合同风险、人为风险。因此面对建设工程风险可能带来的意外事故损失,在风险自留之余合理运用合同转移、保险转移两种方式转移风险,是项目投资获得理想效益的必要财务安排,也是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题中应有之义。

在建筑工程中,项目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随着风险管理的理论丰富和实践发展,人们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提出了全面风险管理的概念。全面风险管理认为,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是贯穿于工程项目管理的动态过程,应对风险进行系统控制,以减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而错综复杂的风险可能相互叠加而放大,抑或相互抵消而减少——不同于传统风险管理,全方位风险管理要求打破条块分割的单个风险管理模式,变被动的风险转移、规避为积极的风险控制、优化。从风险管理涉及的方面看,建设工程全方位风险管理的宏观策略包括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技术手段三种。

1.行政手段作为建筑市场的建设者和完善者,政府在建设工程全方位风险管理中的主要责任是明确工程参建各方权责,并通过平衡参建主体权、责、利全面增强风险意识。政府引导: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管理已实现了从行政命令和指令的方式向制度和法规管理方式的转变。

当前,我国已通过工程建设管理法规建立起由工程招投标、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制等组成的风险管理体系。成熟和规范的建筑市场通常以标准化合同实现对于市场主体的管理,未来政府还可通过完善标准化合同,保证风险管理的规范化、市场交易的成熟化。责任追究:在风险管理引导外,风险责任追究也是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

如住建部2014年印发的《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强化了工程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通过落实责任制和追究制确保质量责任可追溯、质量风险可控制。随着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进一步厘清,未来政府将回归监督责任的主体地位,如设立“黑名单”制度实现对承包商资质的有效控制、健全招投标程序实现建筑交易的效率提升,而将市场中的风险交由市场解决。

2.经济手段随着建筑业的市场化进程,利用市场经济手段有效解决市场经济问题、运用市场机制加强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管理成为了建筑业发展的必然命题。

利用经济手段实现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主要依托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则、市场与现场联动的闭环管理。当前,最低价中标法中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以及“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状况不影响企业的市场业务开展”等现状,都向建筑市场提出了优化闭环管理要求:只有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机制、“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间的约束机制,建筑市场才能健康发展。市场经济的本质是契约经济,契约订立中的自由原则、契约执行中的诚信原则、契约损害中的赔偿原则实现亟需行业诚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

事实上,市场竞争规则、市场闭环管理也以信用体系为依托,换言之市场经济发展离不开诚信在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此外,工程保险的浮动费率机制也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的重要经济手段。如被全球广泛采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就对业主、承包商和工程师的风险及必须投保的险种进行了明确规定,差别化浮动保费也得以通过经济方式倒逼投保人守信履约。

3.技术手段为对风险进行全方位管理,各方在履行风险监管和主体责任时还应掌握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包括风险辨识、风险估计、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

工程参建各方应尽可能选择较经济、合理、有效的方法来减少或避免风险事件的发生,对参建阶段的风险情况进行收集和保存,由相关风险承担及管理方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对策;也可以通过购买工程保险转移风险,而后由保险公司引入独立的工程保险技术机构进行风险管控,如在工程质量保险的承保过程中与建筑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构合作实施风险管理。对于工程保险技术机构而言,风险管理技术包括勘察设计保险技术、招投标保险技术、施工履约保险技术、工程质量保险技术以及工程安全保险技术,在此基础上方能建立起事前预防、事中控制、风险预警、事后鉴定评估机制。作为风险管理的国际惯例,工程保险的广泛运用是风险管理制度得以实施的重要保证。工程保险技术机构作为其中关键的技术力量,也能辅助浮动费率机制的运转:针对投保企业和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给出建议承保费率,对于风险较大的投保企业还能予以拒保。

用行政方法管理建筑,是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风险一种方法;与此同时也要运用经济杠杆以制约、影响和引导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另外,技术力量也是风险管理效率保证的前提。在行政、经济、技术三个手段的共同作用下,建设工程全方位风险管理才卓有成效。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有哪些?

风险一般是指由于从事某项特定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经济效益或财产损失、自然破坏或损伤的可能性。一般风险应与盈利机会同时存在,假如某一种风险没有出现或控制得当,减少甚至避免了损失,则承担风险的一方就可能由此而取得效益,这就是风险效益原则。

要害在于风险的防范措施。

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风险存在的客观性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具有投资多、建设工期长的特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买卖双方最初的交易只凭图纸,而从图纸到成品,中间有着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它不仅有赖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督等各个部门的工作质量,还与建材产品的好坏有直接关系。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治理、计量支付的依据,施工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要按合同办事,它融技术、经济、法律及治理为一体,因此建筑安装工程将面临很多在招、投标签订承包合同时,难以预料或不可能完全确定的问题,这种不确定性就是风险因素。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和承包商可能碰到的风险主要有:战争因素造成的政治风险:物价、税收造成的经济风险;合同条款不合理、不完善造成的合同条款风险以及由治理、技术而造成的其它风险。如何在业主和承包人之间分担风险,是合同规定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由于合同中的风险是业主和承包商分担的,鉴于各自的位置不同,因此,所采取的措施、方法也各异。

项目的每一个参加者对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应有预备和对策,并作为计划的一部分。

1.业主对风险的防范措施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通过对投标人的工程经验、施工设备、人员素质、目前施工任务的饮和程度及财务状况进行预先审查,使那些只有通过审查、有足够实力的承包商才能参加投标。

这样,就可以为随后的招标、评标工作减少许多麻烦,为将来实施合同提供基础保证。

(3)做好评标、决标工作。在投标时,有些投标人会人为地压低报价。

企图在中标后以索赔或其他途径弥补差额。因此,在评标时,应非凡注重对报价的综合评审,不要一味地追求低报价。除非投标人能做出令人满足的解释,对那些报价明显偏低的投标不要轻易接受。否则,将来承包商碰到财务困难时,假如业主给予援助使工程得以继续进行,会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假如业主不给予支援,施工肯定要受到影响,甚至无法进行。

这样,对业主不利。

(4)聘用好的建理工程师进行工程监理。

(5)利用履约保函、滞留金等经济手段,约束呈报承包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行为。

2.承包商对风险的防范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风险的回避在招标文件中发现的可能招致的风险问题,有些可以在投标致函中明确提出来,例如,该项目的外部条件不足,究竟应由谁负责;业主指定分包商的价格确定和违约责任等等。

有些则应在协商签约阶段,通过修改、补充合同中有关规定条款来解决,力求按对等权力和义务的原则与业主分清责任。非凡是支付条款,应该十分明确地规定支付的时间、货币和支付方法;对于延期付款应有延付期限、利息计算、超过期限的利率的增加等规定;对于签订合同后,由政府法令政策改变而引起的费用增加,可以要求业主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补偿等。一般情况下,只要业主是诚意要求该工程项目顺利建成,而且承包商的要求合理,业主是可以接受要求的。

(2)风险的分散主要指把风险转移和分散给分包商或联营体的合伙人,这是承包商通常的转移风险的方式。

例如在分包工程时要求分包商接受主合同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要求分包商接受主合同文件中的各项合同条款,要求他们同样提供履约保函、工程保险单以及扣留一部分滞留金,使分包商分担相应的一部分风险。另一种风险分散方法是,是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的办法。虽然采取这一方法要支付一部分保险费用。

但相对于风险损失而言则是很小的数额,而且在招标时,可以将保险费计入工程成本。一般在招标文件中,都规定了保险的要求和范围,如工程全保险、第三方责任险,如人身以外险等。

(3)控制风险损失主要是在工程实施阶段注重风险因素,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主要方法表现如下三个方面:

一.项目实施时加强成本控制,经常统计和考核直接费和间接费的使用;注重风险的发生和发展的征兆,提出风险损失猜测,采取相应的必要措施;防止突破成本控制计划,或组织风险的发生和扩大。

二.熟悉合同条款和保险条例,利用索赔控制损失。

三.密切注重政治经济形式的变化及业主的支付能力和信誉。例如在某些建筑材料大幅度涨价时,提前储存一些物资;当业主多次拖延中期付款时,相应地放缓工程进度,适当控制投入材料的数量,减少占用的流动资金。

(4)予留必要的风险费这是最常用和简单易行的减轻风险的方式。但是假如对每一种可能发生的风险都有增加报价的方式对付,那就不可能得标。风险本身据有意外性和随意性,有些风险也不是提高报价就可以弥补的,所以,投标报价时,应适当考虑留有一定比例的风险费用。

例如,假如工程承包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则可根据各种建筑材料价格的浮动趋势,以及工期长短和预付款的数量,制定定购物资的分批时间,仅对后期采购的材料适当增加涨价系数。对于工程量计算不准、外部条件估计不足,适当考虑不可预见系数。国外工程的风险费一般在4%-6%之间,这个系数可以按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的估价适当增加和减少。

3.业主、承包商共同努力,降低合同风险对于工程项目,风险治理要求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项目治理者建立风险意识,重视风险问题,防患于未然,并在各个阶段、各个环节上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形成一个前后衔接的治理过程。

风险治理的目的,并不是消灭风险,工程项目中大多数风险是不可能由项目治理者消灭或排除的,而是在于有预备的、理性的实施项目,减少风险的损失。各个施工合同的风险分担比例会有不同,风险的分担,应在合同中写明,各种风险有合同的哪一方承担,承担哪些责任,这是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合同风险的分担,要有助于调动合同当事人的积极性,认真做好风险治理工作,从而降低成本,节约投资,公平合理的风险对业主和承包商都有利,业主得到合理的投标报价,承包商则可以更准确、稳妥地计划工程施工,避免潜在的财务危机。

但这种平衡关系,在实际工程中很难具体地、定量地评价和把握。根据风险治理理论,风险分担得原则是合同双方中,谁能更有效。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一.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程序 损失的不确定性。 1.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的分类 1)按风险来源划分: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 2)按风险涉及的当事人划分 ①业主的风险:三类: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 ②承包商的`风险:三类:决策错误风险、缔约和履约风险、责任风险(包括职业责任风险、法律责任 风险、替代责任风险); 3)按风险影响范围划分:局部风险和总体风险。

二.建设工程项目风险应对策略 1.风险回避--当遇到下列情形时,应考虑风险回避的策略 ①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很大且后果损失也很大的项目; ②发生损失的概率并不大,但当风险点事件发生后产生的损失是灾难性的,无法弥补的。 2.风险自留 1)风险自留与其他风险对策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改变项目风险的客观性质,即不改变项目风险的发生概率和项目风险潜在损失的严重性。 2)风险自留分为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和计划性风险自留 导致非计划性风险自留的主要原因有:缺乏风险意识、风险识别失误、风险分析与评价失误、风险决策延误、风险决策实施延误等。 3.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工作可分为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种,风险控制方案应当是两种措施的有机结合。

4.风险转移 1)非保险转移;又称合同转移,项目风险最常见的非保险转移有三种情况: ①业主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当事人; ②承包商进行项目分包; ③第三方担保。如承包商履约担保。 2)保险转移:通常直接称为工程保险。

在建设工程项目风险中承包商的风险包括哪些

1.组织管理风险的控制管理风险一定程度上是由企业的管理方式以及人员素质所决定的。完备的管理制度以及组织体系,能让项目建设事半功倍。

同时,管理团队的职业道德素质也相当重要,杜绝项目的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不仅是项目顺利建设的需要,也是国家反腐倡廉的方向,避免因受贿导致的材料不合格、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等一系列问题。保持积极良好的管理团队,需要A公司在后续的工作中继续保持对人员专业能力培训的做法,在此基础上可以将法律风险控制的相关思想以及合同风险控制的相关方法贯穿于培训中,对管理人员进行全方面能力的培养。为了防止及杜绝项目一些腐败或者不正之风,应当加强员工的廉洁教育,建立激励与奖惩制度,人的培养与项目的建设同等重要。

2.施工进度风险的控制项目进度是项目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为了保证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应当专门设置一个部门或者岗位对施工进度进行控制。

将项目各主要工作环节包括进度目标的分析和论证、编制进度计划、纠偏措施等工作反映到组织设计以及任务分工表中。编制项目进度控制的工作流程,并针对施工进度开展会议。各施工项目建设过程中,都会编制工程网络计划图,可以将各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直观的展现出来,能够帮助管理者明确哪些工作处在关键线路上。

应当编制资源需求计划,对工程各阶段的资源需求及供应进行合理的安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避免因材料的不及时进场导致工期的延误。WY广场综合体项目在进度管理中遵循了公司的要求,保持了良好的习惯。项目部设有专门的进度管理人员,每天负责收集项目各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反馈。

对于发现的偏差能够及时的发出预警并提出纠偏措施。

承包商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风险控制

3.质量安全风险的控制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关键因素,不仅体现了项目的生命力,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以及生产效率。工程合同中往往会对项目质量标准作出相关约定,避免因质量纠纷导致合同履约出现问题,造成双方损失。

招投标阶段,应当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承包范围、信誉及业务能力进行全面的了解;合同中应当就材料进场验收有明确的约定,杜绝不合格产品入场;对材料的抽检要求也应当写进合同,对抽检方式,费用等问题进行约定;对于检验批及隐蔽工程的验收应当在合同中进行符合规范要求的约定,实际施工中,应按正确的流程进行,该到场的人员必须到齐,对有问题的检验批和隐蔽工程不予通过。WY广场综合体项目在合同管理中对工程质量相关问题在附件的“分包进场指引”中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和要求。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材料进场、材料抽检等工作也能按合同和规范要求展开,质量管理工作较好。

4.施工成本风险的控制施工成本是企业利润的直接影响因素,如何控制好成本的收支关系,是承包方最为关注的问题。

WY广场综合体项目采用的是总价包干的计价模式,对业主方的成本控制比较有利。从承包商的角度来说,对于总价包干的合同,需要在招标阶段就工程量清单进行详细的计算,避免清单漏项;对于施工中的变更签证问题,如上文所说,目前有300份左右未予以确认,除了需要业主方及时补发指令,还需要承包方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对于由承包方乙供的材料,需要及时掌握市场价格波动,若材料价格上涨超过10%应及时上报索赔;减少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必要的返工、赶工,避免增加额外的施工成本。WY广场综合体项目从承包商目前成本管理情况来看,需要加强变更签证的办理进度,同时保留完整的资料,防止后期需要进行工程索赔;同时由于公司在本地区还有其他承建的项目,可以寻求联动,与材料商签署采购协议,进一步降低材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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