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吗?
时间:2023-11-28 20:52:58 栏目:教育资讯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各个部分有不同的计价要求。
1 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编制要求
1、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有关规定确定综合单价计价。
2、工程量依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确定。
3、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应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4、为使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所包含的内容一致,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所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
2 措施项目费的编制要求
1、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计价,该部分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措施项目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确定,措施项目分为以“量”计算和以“项”计算两种。对于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以“量”计算即按其工程量用与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单价相同的方式确定综合单价;对于不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则以“项”为单位,采用费率法按有关规定综合取定,采用费率法时需确定某项费用的计费基数及其费率,结果应是包括除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计算公式为:
以“项”计算的措施项目清单费=措施项目计费基数×费率
3 其他项目费的编制要求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可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条件(包括地质、水文、气候条件等)进行估算,一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为参考。
暂估价
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单价计算,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的材料单价,其单价参考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计日工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对计日工中的人工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按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材料应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单价计算,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单价的材料,其价格应按市场调查确定的单价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在计算时可参考以下标准: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招标控制价总价包括哪些费用?应如何计算?
一.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各个部分有不同的计价要求。
二.分部分项工程费的编制要求
1.分部分项工程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有关规定确定综合单价计价。
3.招标文件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应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
4.为使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所包含的内容一致,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所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产生的风险费用。
三.措施项目费的编制要求
1.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计价,该部分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措施项目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确定,措施项目分为以“量”计算和以“项”计算两种。
对于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以“量”计算即按其工程量用与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单价相同的方式确定综合单价;对于不可精确计量的措施项目,则以“项”为单位。
四.其他项目费的编制要求
1.暂列金额暂列金额可根据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工程环境条件(包括地质、水文、气候条件等)进行估算,一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为参考。
2.暂估价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单价计算,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的材料单价,其单价参考市场价格估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应分不同专业,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
3.计日工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对计日工中的人工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按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价计算;材料应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中的材料单价计算,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单价的材料,其价格应按市场调查确定的单价计算。
4.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在计算时可参考以下标准: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扩展资料1.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2.招标控制价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编制,当招标人不具有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能力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进行编制。
3.所谓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是指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规定,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接受招标人的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取得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咨询人可承担各类建设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取得乙级(包括乙级暂定)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咨询人,则只能承担5000万元以下的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另外,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第三条的规定,取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的工作。
5.中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是投资控制实行的投资概算审批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因此,在工程招标发包时,当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招标人应当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6.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进行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可以设标底。当招标人不设标底时,为有利于客观、合理的评审投标报价和避免哄抬标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招标人应编制招标控制价。
7.《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8.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招标人编制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相当于招标人的采购预算,同时要求其不能超过批准的概算,因此,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在工程招标时能接受投标人报价的最高限价。
国有资金中的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在招标时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的规定。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有哪些?
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按照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内容,查看全国招标信息,使用剑鱼招标订阅。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和方法进行编制: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7)其他的相关资料。
招标控制价指的是什么?
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中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是投资控制实行的投资概算审批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
什么是招标控制价?其作用是什么?
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来说,招标单位不仅要编制招标文件,而且要制定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具有重要意义,是施工企业参与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什么是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控制价的作用主要有两个:第一.控制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项目所能接受的最高价格,超过该价格的,招标人不予接受。第
二.防止投标人围标,无限制的哄抬标价,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招标控制价分为两种:一种是按照招标文件中预先约定的时间,在开标前几天提前公布的。
一种是在开标当场公布的。其中第二种更有利于防止围标。
怎么做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在编制招标控 制价时候基本步骤为:
1.准备工作:熟悉施工图设计及说明,并 要勘察现场,同时了解招标文件规定和进行市场调查。
2.收集编制资料:包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设计文件、工程定额 和地方性估计表、取费标准、施工方案、现场环境和条件、市场价 格信息等。
计算招标控制价价格,其中包 括:(1)计算整个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需用量; (2)确定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分别编制人 工工日及单价表、材料价格清单表、机械台班及单价表等招标控制 价价格表格; (3)确定工程施工中的措施费用和特殊费用,编制工程现场因素、 施工技术措施、赶工措施费用表以及其他特殊费用表; (4)采用固定合同价格的,预测和测算工程施工周期内的人工、 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的风险系数; (5)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价格计算书和标底价格汇总表。审核招 标控制价价格。
4.招标控制价附件,包括各项交底纪要、各种材料及设备的价 格来源、现场的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编制标底价格 所依据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特殊施工方法等。
5. 招标控制价价格编制的有关表格。
1.编制招标控制价应力求高效、准确,要从计价标准、政策、材 料价格、工程量、综合单价及措施费等因素来进行把控。首先是确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施工方案,是编标人编制 合理的价格的基础。其次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及市场材料价格。
在 实际工作中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低劣,存在诸多问题屡见不鲜。
6.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是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在编制过程中首先 要注重专业。目前有些招标控制价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综合单价不能 完整的体现清单项目特征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措施费计价脱离实 际。
所以招标控制价 的编制一定要有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计价细致,并在编制中注重 如下几方面工作:
(1)全面细致的解读招标文件,深入了解合同主要条款的各项内 容要求;
(2)要实地踏勘现场,施工方案编制要合理,计价套项要准确适 用,做到计价科学、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3)认真查看施工图纸,按施工规范要求准确计算与清单项目相 配套的工程量,使综合单价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4)熟练掌握定额、取费,采用可利用的市场价格信息使计价标 准符合规范规定;
(5)设置审核制度,通过复核全面提高编制质量,充分发挥最高 限价的控制作用。
(6)了解材料及设备价格,使招标控制价符合市场行情。
7.总结综上所述,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事关重大,直接关系到招标人 的资金是否能够合理有效利用,是否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经济效 益。
在编制过程中能够科学操作,跟踪管理,及时提供必要资料掌 握编制情况,特殊项目组织专家会审,使招标控制价切合实际完整 准确。 通过我们的认真研究,不断探索,科学合理、客观准确地按照市 场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设立体现社会平均水平的招标控制价,充 分贯彻落实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招标控制价这一新生事物,就能 够在招投标工作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什么是招标控制价?
定额编制依据下,标底、控制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的局限性分析-工保网在正式施工前,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对项目工程进行各类造价预计,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这些预算价种类较多,包括标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等等,实务中经常会令人混淆,为招标管理带来困扰。
因此,这里首先区别标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概念内涵,进而分析定额制度下各类预算价受到的局限影响。1.标底标底,是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专业造价管理机构,为招标项目编制的合理基本价格;是我国早期招投标管理与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内容;标底价,代表着业主对于招标项目的预期价格,对于报价评价有着重要影响。早期招投标管理活动中,“标底”往往作为投标报价与评标管理的核心关键因素出现:与标底越接近的投标报价得分越高,与标底偏离越远的投标报价得分越低;偏离超过标底一定幅度的报价作废标处理,失去竞争的资格。基于“标底”对于投标报价与评标管理的重要影响,标底有着较高的保密性要求。
但实务中,标底制度却引发大量的“寻租腐败”与“暗箱操作”问题:投标者送标前千方百计探听标底,对业主、标底编制机构、编制人员,甚至政府招投标管理部门进行贿赂收买;招标者故意泄露标底、联合招标代理机构压低或抬高标价,市场竞争靠“关系”而非实力,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秩序。事实上,标底是少数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国家特有的造价管理概念。国际工程管理惯例中,虽然业主也会委托招标代理人或专业的造价管理公司进行造价预估,但估算结果仅作为建设投资额度和投标报价高低的参考,并不会作为最终投标报价与评标的标准。
为了淡化标底对报价评价的影响,我国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实践中“无标底招标”也快速取代“有标底招标”的主要招投标管理制度方式。
2.招标控制价与最高投标限价目前,国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主要采用“无标底招标”,即业主对招标项目不编制标底或者即使编制标底也不以其作为评标标准,只是作为一种价格参考,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而后确定中标人。
在以标底为基础的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系统中,“标底”是报价与评标的重要因素,控制着招标价格的合理性。进入无标底招标阶段,招标人同样需要一个价格指标,将招标活动的价格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从而高效使用建设资金,这个价格指标即是“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由此可见,招标控制价与最高投标限价实质上是相同的,仅仅在指向上因招标人与投标人而有所不同。之于招标人,这个价格因素即为招标控制价;之于投标人,这个价格因素则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VS标底招标控制价与标底,作为无标底招标与有标底招标制度下的两种预算价,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着较大不同。1保密与公开。
有标底招标制度下,由于标底对于评标结果有着直接影响,标底在开标前是非公开的,因此导致大量寻租腐败现象发生,招标人也存在有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的现象;无标底招标制度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无需保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如实公布招标控制价,且需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更加有利于招投标活动的公开与公平。2对评标的影响。以标底为核心的评标体系中,标底价格直接影响着招标活动的最终评标结果。无标底招标中,招标控制价既不参与评分,也不在评标中占有权重,仅仅作为一项价格指标,发挥控制合理投资的作用。
3价格控制。无标底招标中,招标控制价决定了投标人的报价上限,一旦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即为废标。有标底招标中,标底是招标人对于建设项目投资的心里预期价格,投标人的报价距离标底越近则越容易中标。因此,当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都高于标底价,与标底价最接近的报价投标人仍然可以中标,不会出现废标现象。
3.标底、招标控制价,定额编制下的局限性从有标底招标到无标底招标,从标底价到招标控制价,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与工程造价管理经历着较大的发展变革。但从根源上来看,这种变革并未动摇国内长期实行的定额计价管理制度根本:无论标底价还是招标控制价,其编制依据都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定额管理制度。“预算价”脱离“市场价”,不利于项目投资的合理控制,也不利于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竞争。
定额制度的局限性定额是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为加强建设管理、合理安排劳动力资源制定的一项管理控制制度;是根据一定时期、范围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制定的生产过程中人力、物力、材料消耗的一种法定标准。具体到建设工程领域,即为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结构构件或分项工程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机具设备、资金等消耗的数量标准。从经济体制发展来看,定额制度作为计划经济时期的特殊管理控制制度,在当下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背景下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与滞后性。
定额本身反映的是过去一段时间与范围内的平均生产力水平,用以指导当下或未来一段时间的工程消耗计量计价,无论标底价还是招标控制价都显然是脱离市场实际的。尤其,定额本身的编制多通过各地造价站、定额站等机构,其主要原理即是对过去工程案例的相关信息数据进行收集、汇总、研究、分析,进而编制定额文件。这种定额编制方式耗时较长,更新频率较慢,两版定额文件的时间间隔往往长达十几年。以这样的定额标准去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显然是滞后于市场和行业发展现状的。
定额制度下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其主要作用即是将招标活动的价格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可接受的范围内。其自身编制方法、依据将直接影响着招标活动价格控制工作的科学合理。以定额为编制依据的招标控制价,其自身带有定额制度的滞后性与局限性:无法以建筑市场各项要素的实际平均水平,合理控制项目工程的建设资金投入与投标报价竞争。
1招标控制价远高于市场平均价,即意味着招标方的建设投资资金未得到合理利用,承包商将获取更多的市场利润,因此易诱发围标、串标现象;
2、招标控制价远低于市场平均价,即代表着招标方建设投资资金的设置不合理,承包商将无法获得市场利润甚至产生亏损,出现无人投标的流标现象。此外从市场发展角度来看,招标控制价脱离市场实际生产水平,一些优质建企难以通过自身技术、人才、管理实力赢得市场竞争优势,反而在低价中标的竞争态势下被一些低于成本价报价的劣质建企淘汰,这显然是有失市场公平与合理的。长此以往,建企为顺利中标不断压缩成本、低于成本价报价,经营重心从提升自身技术、人才、管理实力,转为前期低价中标,后期通过工程变更、索赔等方式盈利,显然不利于建筑业的高质量快速发展。2020年7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提出“取消最高投标限价按定额计价的规定,逐步停止发布预算定额”,此后各地相继响应中央政策意见,逐步取消定额计价。
这一改革举措引起了行业内的热议,不少舆论宣传直呼“大变天”。事实上,综合考量上述定额管理制度、标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局限性,这场看似骤然的造价改革也似乎有迹可循。依据定额编制的现有工程计价体系,未来势必将被市场询价、企业报价的市场化计价体系逐步取代,从而合理控制建设投资,有效激活市场活力,推动建筑业的高质量快速发展。
版权声明:
1、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看本站的观点和立场。
2、本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若侵犯您的版权或隐私,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删除。
4、本文由会员转载自互联网,如果您是文章原创作者,请联系本站注明您的版权信息。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