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科目和成绩管理
时间:2023-11-28 16:00:54 栏目:教育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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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由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一级建造师要考四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只需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名即可。
成绩管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模式为滚动管理。其中,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人员的成绩实行两年滚动,即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者(级别为免二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指定的科目考试为合格。
需要注意的是档案号是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识别标识,因此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档案号,以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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