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竣工验收的消防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消防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 ),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时间:2023-11-28 00:33:15 栏目:教育资讯交付竣工验收的消防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消防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 ),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A 、工程材料的进场试验报告
B 、工程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C 、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D 、工程预验收合格报告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根据《建筑法》61条的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消防没验收可以交房吗
众所周知,开发商交房之前需要准备很多事宜,通过很多检测,例如消防验收等。那么消防没验收可以交房吗?交房有哪些注意事项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消防没验收可以交房吗
消防没验收是不可以交房的,交房是需要先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可以的。根据相关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才可以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交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 检查地面是否平整,地面平整是很容易被忽视的地方,同一个房间可能会有3cm左右的高低差,没认真看的话不易察觉。找平的时候需要多用些水泥和砂石,还会浪费房屋的高度,因此交房的时候要仔细查看地面情况。
2、检查地漏的排水情况是否顺畅,建造房子的时候,有很多细小的砂石和水泥块容易掉进地漏的排水管中,严重的会造成管道堵塞,等入住以后才发现就麻烦了。因此交房的时候需要用随身带的小水桶,倒入一桶水看水流速度,以此来判断管道是否存在堵塞情况。
3、检查门窗是否可以正常使用。通常开发商安装的铝合金窗户质量比较差,而且存在不少问题,一定要仔细查看。主要检查窗户的密闭性,密封条是重点。还有窗户能否正常开合。还要测量房屋的实际面积是否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一致,有误差的需要补差价。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消防没验收可以交房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一些有需要的朋友们。
消防竣工资料包括哪些
消防竣 工资 料具体包括:消防监督部门的建审意见书、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竣工图纸、系统竣工表、主要消防设备的型式检验报告、施工图、施工图批复原件。 《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和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有什么不同?
(一)、认定时间不同:
1、实际竣工之日是指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依据建设工程的施工图纸、标准和规范,完成承包合同约定的内容的日期。法律没有严格的定义,一般以当事人约定为准,比如:完工之日、竣工报告提交之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或者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之日等。
依据《(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2.4条约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该条款是对实际竣工日期的约定。
2、建设工程的验收合格之日就是施工合同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对建设工程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和完成合同的约定进行确认的日期。
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是建设工程交付使用和承包人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二)、认定的意义不同: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是认定工程质量合格的重要标志,实际竣工日期是判断承包人工期是否违约的重要依据,工程质量和工期又影响着工程价款的确定。
扩展资料:
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与实际竣工之日之间的关系在实践中存在以下情形:
第一、当事人适用《示范文本》的,根据《(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2.3条约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该条款一是约定工程视为验收合格,二是约定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第29天,或从验收后15天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不是实际竣工之日。
第二、当事人适用《示范文本》的,根据《(示范文本)通用条款》32.4条约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该条款中的“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就是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通过竣工验收,形成竣工验收合格文件并在文件上签署的日期就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因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即是实际竣工日期。
参考资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酉阳土家族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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